各院系团组织: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做好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和上级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团员应缴团费按最低标准测算,每人每月应缴团费0.2元。此次按全年应收团费计算,每位团员总计应交纳2.4元。
二、工作程序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据北京共青团系统数据与2024-2025学年团统数据普查情况摸排学院团员数,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度团费收缴基数报表》(附件1),于6月3日前发送至xtwzzb@cupl.edu.cn。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依据收缴基数,于6月3日17:00前完成2024年度团费收缴、上缴工作。上缴团费应为现金,团费统一交纳至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层309室。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在收缴团费时要恪守严格的工作纪律,严格遵循标准进行收取并及时上缴,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严禁使用非团费资金替代交纳团费。对违反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宇飞58909201
姜 鹏 18617958526
电子邮箱:xtwzzb@cupl.edu.cn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 309室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2024年度团费收缴基数报表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