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团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我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已提交入团申请书,并于2025年9月1日前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的我校在籍学生。
二、推荐名额
按照“优中选优、严格培养”的原则,结合上级团组织工作部署和各学院申请入团青年的基数,对各学院推荐参加团校培训学员名额做出分配,具体名额见《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团校培训建议推荐名额表》(附件1)。
本次实际分配名额为53个,其中计划本批次发展49人,另设4个储备名额。培训结束后将通过统一考核,择优发展前49名。其余4名合格者将纳入下一批次发展名单。
三、工作程序
1.上报团校培训学员信息
院级团组织应当结合名额分配表,在入团积极分子中确定出参加本批次团校培训的青年,于10月31日前填写提交《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团校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团校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xtwzzb@cupl.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团校学员名单”。
2.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
秋季学期团校将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知识学习、实践教育、志愿服务等培训。
入团积极分子应至少参与8学时团课学习,参加团课时长不满8学时的,不得被推荐、确定为发展对象。如推荐学员未能完成满8学时团课学习,其所在学院下一期推荐名额将缩减。
3.发展对象的推荐、预审、公示与入团介绍人确定
参与并完成团校培养,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已满三个月,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应当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报学院团委预审。
学院团委对预审结果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团委通知推荐的团支部,将公示结果报校团委,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团员或者党员作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或者报请学院党组织指定。
四、工作要求
1.提高工作质量
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不得在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设置门槛,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联系和考察,明确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2.提高思想认识
团员队伍建设是全团重大基础性、源头性、战略性工作。各院系团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共青团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团员队伍建设工作,坚决避免将政治工作事务化。
3.严肃执纪问责
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严实工作责任,切实维护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各院系团组织要严格遵循《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加强工作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联系人:张力元 010-58909201
曲一鸣 15999132706
电子邮箱:xtwzzb@cupl.edu.cn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10B室
附件:1.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入团积极分子团校培训建议推荐名额表
2.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团校学员信息汇总表
3.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团校学员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