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团员中收缴2007—2008学年度团费并接转新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校团委决定近日在全校团员中统一收缴2007-2008学年度团费,并接转新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见后注)。

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以分团委为单位上缴团费和接转团组织关系。各收缴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将《团费收缴单》、团费和团员证上交校团委组织部。(各学院研究生团费及团关系接转工作,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办理。)

2、团员上交团费为每人人民币1.2元(一年),并上交团员证以备注册。

3、团费上缴登记需使用校团委统一印制的《学院分团委团费收缴单》和《团支部团费收缴单》,并同时上交电子版及加盖分团委公章的纸质版各一份。

4、团员证补办工作由各收缴单位按照《各院上缴团费时间表》统一到校团委组织部办理补办手续,需提交分团委证明、一寸照片一张及补办工本费2元。

5、联 系 人:秦东瑞 联系电话:58909201

联系地址:校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0309室)

注:1、新生团员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即指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中美法学院、中德法学院、社会学院、法律硕士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07级本科及研究生新生。

2、毕业生团员办理团关系转出手续,即指继续教育学院2008届毕业生。

3、28周岁(含)以下的党员仍保留团籍,可自愿缴纳团费。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各院上缴团费及接转团关系时间表

法学院 11月12日8:30-11:30 外国语学院和商学院 11月14日14:00-17:00

民商经济法学院 11月12日14:00-17:00 社会学院和人文学院 11月15日8:30-11:30

国际法学院 11月13日8:30-11:30 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法律硕士学院 11月15日14:00-17:00

刑事司法学院 11月13日14:00-17:00 继续教育学院 11月16日8:30-11:3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1月14日8:30-11:30 中美法学院和中德法学院 11月16日14:00-17:00

各学院分团委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团费及接转团关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学院分团委团费收缴报表

(20 —20 学年度)

年 级 团员人数 团费金额

本科一年级

本科二年级

本科三年级

本科四年级

双学士一年级

双学士二年级

硕士一年级

硕士二年级

硕士三年级

博 士

总 计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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