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者:校团委(群众团体)   发布时间:2007-11-12

为进一步繁荣我校的校园文化,激发广大学生的学术研究热情,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近日正式启动,该大赛迄今已成功举办五届,是面向我校全部本科生举办的范围最广、规模最大、水平最高、最具影响力的学术研究竞赛活动。现将相关征稿事宜公布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中国政法大学全体在校本科生,专业不限。

二、征稿时间:

第一期:2007年12月17日–2007年12月30日

第二期:2008年2月25日–2008年3月9日

三、论文要求:

1、论文形式: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字数在5000–20000字左右。

2、论文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论文打印稿与电子稿中不得出现有关作者的任何个人信息(作者姓名、院系、指导老师姓名等),以免影响论文评比的公平与公正。

4、论文方向:哲学社会科学类(详见报名表附注)。

5、依学术诚信与公平竞争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学术剽窃。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学籍档案。

四、交稿方式:

1、参赛者可从校园网”法大新闻”中”学术十星”征稿公告的附件下载报名表或于征稿期间来校学生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0209)领取报名表。

2、自备档案袋一个,将报名表及论文打印件三份放置于档案袋中,在档案袋上应注明院系班级、姓名、联系方式、论文题目和联系方式,且同时将论文电子稿发送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征集论文专用邮箱:xueshushixing2007@126.com

五、受理交稿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9:00-21:00

六、受理交稿地点:学生活动中心0209校学生会办公室。(12月1日–12月9日可来此咨询大赛相关问题)

七、咨询电话:段琼13811558748   路深淇13810462243

八、奖励办法:

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初评、答辩环节,将评选出20篇优秀论文,经过综合评审最终选出十名选手作为”学术十星”得主,其余十名选手获优秀论文奖。同时对所有获奖者予以奖励,奖励办法如下:

1、评审阶段结束后,召开颁奖典礼,邀请学术泰斗和知名人士到场颁奖,向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荣誉称号的选手及获得优秀论文奖的选手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2、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荣誉称号的选手享有保送本校”特殊研究专长类”研究生资格。

3、学校给予每位获得”学术十星”荣誉称号的选手一定金额的奖金奖励。

4、优秀论文将整理为《学术繁星》出版。

法大学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

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组委会

2007年11月12日

附件:编号:

 

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

报名表

论文题目:

论文方向:

作者姓名:

院系班级:

联系方式:

指导老师及联系方式:

  • 交稿程序

1、参赛者可从校园网“法大新闻”中“学术十星”征稿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或与在征稿期间来校学生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0209)领取报名表

2、自备档案袋一个,将报名表及论文打印件三份放置于档案袋中,在档案袋上应注明院系班级、姓名、联系方式、论文题目和联系方式。且应同时将论文电子稿发送电子邮件至组委会征集论文专用邮箱:xueshushixing2007@126.com( 邮件主题中应注明论文题目及作者姓名)。

二、受理交稿时间:征稿期内每周一至周五19:00-21:00。

三、受理交稿地点:学生活动中心0209校学生会办公室。(12月1日——12月9日可来此咨询大赛相关问题)。

四、论文方向分类

法学类

法理学、比较法、法制史(中国法制史方向、外国法制史方向)、法律职业伦理

宪法学、行政法、刑法(包括犯罪学与侦查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环境资源法

民法(包括知识产权、亲属法与继承法)、商法、经济法(经济法基础原理方向,财税金融法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

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

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类

哲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经济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新闻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外语类等

五、大赛咨询电话:段琼 13811558748  路深淇 13810462243

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章程

 

序言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论文大赛是我校于2002年暨50周年校庆之际,为全面深化学校的学术活动,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繁荣学校的学术氛围而开创的学术评选活动。学术十星已发展成为我校本科生中规格最优,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本科学术论文评比大赛。作为我校最具影响力的学术研究竞赛活动,学术十星论文大赛秉持着扬务实之学风,树开放之品质的宗旨,对引导和激励我校本科生关心学术、科研创新的精神,进一步繁荣我校学术氛围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学校发现一批在学术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学术十星是针对全校本科生设立的专业学术奖项,力求开拓本科生学术研究的新局面。与社会上的其他学术研究奖项相比,学术十星更注重本科生的自主开拓和自主创新能力,更强调纯学术性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同时赋予其更充分的学术自由,给每一个在校本科生以同等的机会以最大的限度展示自己的才华,它的重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

学术十星论文大赛所有机构将本着“公平、公正、诚信与科学”的原则,以务实进取的精神为法大学子的学术之梦搭建更为广阔的舞台。

 

总纲

第一条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论文大赛是由校团委主办, 校学生会承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群众性的论文比赛,比赛面向全校各专业在读本科生,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比赛的宗旨:扬务实之学风,树开放之品质。

第三条  比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本科生关心学术、科研创新的精神,进一步繁荣我校学术氛围,并在此基础上帮助学校发现一批在学术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  比赛的基本方式:我校在校本科生以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等形式参加比赛;组委会邀请相应方向专家评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教师与学生之间、历届参赛者之间的互动交流活动。

  • 大赛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术十星”论文大赛主办方为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承办方为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

第六条“学术十星”论文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校团委老师等组成。

领导小组职责如下:

(一) 制定、审议并通过大赛章程;

(二) 对大赛章程进行重大修改。如奖励办法、评选机制等重大事项非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变更;

(三) 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大赛领导小组;

(四) 审议并通过大赛预算;

(五) 审议并通过大赛进程表;

(六) 审议并通过嘉宾评审委员会;

(七) 授权成立大赛的执行机构,并有权制定其选举办法;

(八) 其他必要之重大事项。

唯本款第一项非经领导小组全体之四分之三之多数同意不得生效,第二项非经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之多数同意不得生效。其余款项需经过半数表决权同意始得生效。

第七条 “学术十星”论文大赛执行机构为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根据大赛领导小组授权成立。

大赛组委会任期为一年,组委会由校学生会负责人构成,其选举办法由领导小组制定。

组委会职责如下:

  • 依据大赛章程规定执行相关事项;

  • 对章程的部分修改,但修改以不违背章程宗旨为限;

  • 对大赛章程的直接解释权,但所进行的解释不得违背章程原意;

  • 制定大赛进程表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 制定预算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 筹备大赛嘉宾评审委员会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 大赛进程中宣传、联系评审专家等必需之事项;

(八) 向领导小组提请对章程重大修改之修正案;

(九) 领导小组授予之其他事项。

第八条 大赛所有机构应秉持公平、公正与科学原则,且不得为与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政法大学规章制度相抵触之事项。

第二章 参赛资格与审查

第九条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均具有参赛之资格,参赛者应依征稿启事规定在征稿期限内完成交稿。

第十条 大赛组委会设立登记机构负责参赛论文的登记与审查。

登记机构职责如下:

(一)对报名参赛论文予以如实、及时登记;

(二)审查报名者提供的参赛资格证明及其他材料是否属实;

(三)审查交稿论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四)执行大赛章程、领导小组决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报名参赛资格需进一步审查的,登记机构得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必要的调查,但应以充分理由书面提出申请,由组委会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一条 对登记事项有异议者,可提请登记更正的要求且应出示充分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参赛者可以选送多篇论文同时参加比赛,也可与他人合作共同参赛。

第十四条 交稿论文以学术论文、调查报告两种为参赛形式。

第十五条 依学术诚信的原则,参赛论文中不应出现任何形式的学术剽窃。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三章 评审规则

第十六条 论文征稿截止后,组委会应及时统计整理参赛论文并送交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七条 在论文评审期间,大赛组委会须对各阶段评审信息进行保密,至该阶段评审工作全部完成后应及时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论文评审分三个阶段:

(一)论文初评阶段,为公平起见,每方向的每篇论文应至少保证有两名老师独立评审,取平均分为其初审最后得分。

(二)论文答辩阶段,根据参赛者初评得分进行排名,选出前四十名(可根据参赛总篇数进行适当调整)进入答辩。每方向每场答辩应由三位以上评委进行。

(三)综合评审阶段,根据选手答辩成绩及评委老师的推荐,最终将选出二十篇论文进入综合评审。由十五名专家评审委员进行。

第十九条 经初评、论文答辩及综合评审三个环节评选出十名参赛选手作为学术十星得主,其余十名选手获优秀论文奖。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二十条 评审阶段结束后,召开颁奖典礼,邀请学术泰斗和知名人士到场颁奖,向获得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十星荣誉称号的选手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向获得优秀论文奖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十一条 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术十星荣誉称号的选手享有保送本 校特殊研究专长类研究生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给予每位获得学术十星荣誉称号的选手一定的奖金奖励。

第二十三条 优秀论文将整理为《学术繁星》出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为规范大赛组织机构、促进大赛的发展以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制定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大赛领导小组受理投诉,若有投诉,由领导小组委托组委会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果组委会为投诉对象,则不得参与任何有关调查,如情况属实,组委会应对之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比赛所需资金由领导小组负责筹集,大赛组委会不得利用学术十星寻求任何商业性质的赞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论文写作格式         一、 论文的构成    论文由封面、题目、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绪论、主体、结论)、参考文献、附录等几部分构成。     二、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内容要求     1、封面:封面内容应包括论文性质与论文题目。论文性质(即: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参赛论文)位于封面距顶端四分之一处,论文的题目位于封面距顶端三分之二处。         2、题目:题目应力求简短、明确、有概括性,直接反映论文的中心内容和学科特点。题长一般不超过20个字,如有必要,可用副标题作补充。     3、摘要:摘要要求用精炼的文字对论文的内容、观点、方法、成果和结论进行高度概括。篇幅应控制在300字以内。     4、关键词:关键词是反映内容主题的词或词组,是从论文题名、正文或摘要中提取的能表征论文主题内容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关键词一般3—5个。     5、目录:应包括论文中全部章节的标题及页码,含正文章节、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的页码。      6、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和结论三部分,正文一般还包括附加的文献、引证、脚注。论文正文中的每一部分都应有清晰的标题,使用加粗字并用中文标号按顺序标明,标题和下面的正文应空两行。     ①绪论:一般作为第一章是论文的主体开端,应阐述论文的背景及目的、完成任务的条件,将采取的对策、手段、步骤和应达到的目标。     ②论文主体: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它包括文献资料的综述,一般由标题、文字、表格或公式等部分组成。该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理论研究方法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③结论:是全文的思想精髓和文章价值的体现。应概括说明所进行工作的情况和价值,分析其优点和特色,指出创新所在,并应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方向,特别是对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着重指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这部分集中反映作者的研究成果,表达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的见解和主张,结论要简单、明确,篇幅不宜过长。      7、参考文献:是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指作者在论文工作中所参考的文献,是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论文的引用文献必须在文中引用处体现出来,按作者、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章节或起止页码排列。如列出多位作者的参考文献,应按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依次排列,外国作者按其姓汉语翻译的拼音排序;同一作者的不同著作按照出版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其著作一律排在论文前面。      8、附录:凡不宜收入正文中的,又有价值的内容可编入论文的附录中。     三、论文的版面要求     1、论文打印用纸要求

论文必须上交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并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复印纸,单面打印。      2、 封面设置     1)字体和字号要求     论文性质:小二号加粗楷体     论文题目:2号加粗楷体     副标题:4号楷体     2)所有项目集中,不标页码。     3)题目应简明、具体,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3、 页面设置      论文统一用A4纸纵向打印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为2.5cm,左右边距为2.0cm。装订线为0cm。      4、页眉、页脚设置      论文需编排页码并设置页眉。页眉自摘要页开始设置。页码自正文起开始设置,起始页码为“1”。      页眉:用五号宋体,居中排列,每字间空一格。

页眉内容:中国政法大学第六届“学术十星”论文大赛参赛论文。

页脚:用5号宋体,居右排列,页脚内容为页码。

页眉、页脚距边界距离均为1.5cm

5、 目录、题目、摘要、关键词      1)目录独立成页,不标页码。论文[目录]题头用三号加粗黑体字,居中排写,隔行书写目录内容,目录中标题统一使用小四号字、宋体。      2)论文题目、摘要与关键词应设置于一页内,不标页码。论文题目(包括副标题)为3号加粗黑体字,可分一或两行居中打印,论文题目下空一行打印[摘要]二字用4号加粗黑体字、居左顶格放置,再空一行打印内容用小四号宋体字。摘要内容下空一行打印[关键词]用小四号字加粗黑体字、居左顶格放置,其后是关键词,用小4号楷体打印,每个关键词之间空两格。     6、正文、标题、注释      1)正文按照自然段依次排列,每段起行空两格,回行顶格。正文用4号宋体字打印。       2)论文中的公式应使用公式编辑器编辑,字体大小根据文字美观需要设置,一般居中放置;有编号的公式顶格放置,编号需加圆括号在公式右边居右放置,公式与编号之间不加虚线;      公式下有说明时,应顶格书写“注:”,“注:”后书写说明。     较长公式的转行处应选在等号或加、减、乘、除符号处,应在行首出现这些符号。      3)文中的附图 应统一编排序号并赋予图名;除特殊情况,要求采用计算机制图。需在图的下方标注图号、图名、图注。     4)文中图表需在表的上方标注表号、表名、表注。     5) 标题 :正文中每一部分都应有清晰的标题,并用中文标号按顺序标明。

正文一级标题位于上部居中位置,用小3号加粗黑体打印。

正文二级标题,位于页面左端,顶格放置,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末尾不加标点,用4号加粗黑体字打印。

二级以下标题用4号加粗黑体字。第三级和第四级标题均空两格放置序数,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第四级以下单独占行的标题顺序采用A.B.C ….和a.b.c…两层,标题均空两格放置序数,后空一格接标题内容。正文中对总项包括的分项采用⑴⑵⑶…单独序号,对分项中的小项采用①②③…的序号或数字加半括号,括号后不再加其他标点。         6)注释和引证 :注释统一采用脚注。正文中注释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标注为上标,脚注每页重新编号。注释内容使用小五号宋体。     ①中文独立文献注释格式:首次引用,注明著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再次引用同一文献来源的资料时,只需注出作者姓名、著作名和资料所在页码,如在同一页并且紧接同一资料来源的上一注释,可以用“同上”代替作者姓名、著作名,仅标明页码;转引,按上述要求标明原始资料出处,用句号结束。用“转引自”表明转引,标明载有转引文献的资料出处。      ②中文析出文献注释格式:引证标注内容及顺序为:作者,析出文献名,文集编者,文集题名,卷册,出版者与出版时间,版本,页码。     ③网络文献注释格式:原则上应注出作者、题目、网址和文献所在网页、发布的日期或最后修改日期;电子数据库应注明资料所在网址和查询时间。      ④其它来源文献注释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有关学术刊物标注。     7、 参考文献、附录部分     1)参考文献 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四字使用小四号加粗黑体字,顶格放置。论文正文中须标识参考文献编号,按出现顺序用5号标识,置于所引内容最末句的右上角。      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在文末。文献的著录格式:     ①专著:作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年.     ②期刊:作者.题名[J].刊名,出版年,卷(期):起止页码.     ③论文集:作者.论文集名[C]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起止页码.     ④学位论文:作者.题名[D].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     ⑤专利文献:专利所有者.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⑥电子文献: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网址.年-月-日.文献作者3名以内的全部列出;3名以上则列出前3名,后加“等”(英文加“etc” ).      参考文献类型,根据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S-标准,P-专利,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用单字母“A“标识,其他末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

参考文献排序:先中文后英文;中文按姓名的拼音排序,英文按姓名的字母排序。

2)附录 [附录]二字使用小四号黑体字加粗,居中放置。另起一行空两格,使用5号宋体字标注附录序号和题名,编排样式可参照正文。      8、论文的装订     论文按以下顺序装订      1 封面   4 正文      2 摘要及关键词5 附录      3 目录6参考文献

 四、特别注意

参赛的作品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作者姓名、所在院系、指导教师姓名等与作品无关的内容。

上一条:关于举办中国政法大学 “先锋团校” 2007年基础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团员中收缴2007—2008学年度团费并接转新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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