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委员会(学生会):

经校党委批准,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次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今年5月21日召开,本次大会的学生代表选举工作于 5 月 9日全部结束。为了更好地组织召开第十七次校学生代表大会,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现将大会选举第十七届校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十七届校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总名额为 42 人。

二、学生委员候选人选举以学院为单位组成选区,各选区所在学院学生委员会(不设学生委员会学院的学生会)为本选区选举机构,负责组织本选区的选举活动。

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现将学生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法学院             5名

国际法学院         6名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4名

人文学院           2名

社会学院           2名

民商经济法学院     6名

刑事司法学院      6名

商学院            5名

外国语学院        2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    2名

    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2名


三、学生委员候选人选举时间为 5 月 11 日—5 月16日,各选区选举机构应提前一天将本选区的选举时间和地点上报第十七次校学代会筹委会。

四、学生代表须以自荐形式报名参选学生委员候选人,并于规定日期内向本选区选举机构上交《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参选报名表》

五、报名参选学生委员候选人的学生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思想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二) 工作学习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

(三) 能够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学生的利益,受到广大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四) 能够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 大学期间必修课无不及格情况(包括专业必修课与通识必修课)。

六、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候选人应填写《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登记表需附照片),附带成绩单一同上交本院分团委,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xuedaihuixinxi@163.com”。

七、各学院分团委应在 5 月 16日下午 16时前填写完毕《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将本院《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学生委员候选人成绩单及《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报送第十七次校学代会筹委会审查(学生活动中心 210A)。

八、为保障第十七次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各学院分团委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日程,按时完成学生委员候选人选举工作。

九、各学院分团委如在执行各项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存在异议,可通过校团委向第十七次校学代会筹委会提出,由筹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选举指导意见》

附件二:《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单》

附件三:《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参选报名表》

附件四:《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附件五:《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赵中名    58909199

梁晶晶    58909206  15650792942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17 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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