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学年度100个团学课题项目”终审答辩的通知

各项目团队:

按照2017学年度团学课题项目的总体进程,校团委将于2018年5月18日组织进行终审答辩工作。现就具体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已经通过初审的中国政法大学“2017学年度100个团学课题项目”中的普通课题、重大课题以及委托课题。

注:教师课题进行书面答辩,不参与此次现场答辩。

二、答辩及答辩次序抽签安排

1.答辩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5:00

2.答辩地点:端升楼207

3.项目组签到及准备地点:端升楼203

4.次序抽签

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20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楼阅览室

三、次序抽签注意事项

1.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将答辩次序排至最前或最后,务必在抽签前提出。

2.抽签后如确需调整顺序的,务必与其他项目组协商,并现场上报抽签组织方,现场未上报的无效。

四、答辩要求

1.校团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各项目组结合PPT汇报项目过程及成果,由负责人做主要汇报。每个项目限时10分钟,其中学生报告5分钟,专家提问点评5分钟。报告重点讲述项目的目标、思路、方法、当前结论、当前成果、特色、下阶段计划,以及对项目参与者在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以及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收获等。专家对项目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终审答辩报告以及汇报中存在的疑点、错误及应改进的方面进行提问、点评。

2.项目评审由专家根据评分表(见附件1)打分,校团委组织根据项目综合成绩按照优秀、通过、不通过评定项目等级。未提交终审材料,或不参加终审答辩的,按不通过处理。对不通过项目责成限期修改,限期修改仍无法通过验收者项目终止,收回项目经费。

七、财务报销

1.按照项目的支持额度及支持办法,进行财务报销工作。本次报销,额度为项目资金的60%,即普通课题与委托课题的最高额度为480元,重大课题的最高额度为1800元。根据项目组提供的发票实报实销,此次未报销完成的经费校团委将给予收回。

2.本次报销时间为项目终审结果公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终审通过的课题小组可按照要求报销经费。

3.具体报销要求请参照《2017学年度100个团学课题项目经费报销办法》(见附件2)

附件:

1. 项目终审评分表

2. 2017学年度100个团学课题项目经费报销办法

3. 应终审的项目名单(普通课题)

4. 应终审的项目名单(重大课题)

5. 应终审的项目名单(委托课题)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12日   

上一条:关于选举中国政法大学第十八届学生委员会学生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