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度中国政法大学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案

各学院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我校同学积极参与类型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集中总结和表彰在学校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2019学年度中国政法大学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条件及奖励办法

1.志愿服务奖学金及优秀志愿者,是为奖励在学校部门或社团组织下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群众,回报社会,在服务中努力践行公益精神,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本科生而设立。

2.符合下列条件的在校本科生可以进行申报:

(1)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时间(以认证卡登记数据为准)累计超过100小时(含),参与活动项目数超过2项(含2项);

(2)在本学年中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成绩。

3. 优秀志愿者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照积分排名选取前50名志愿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综合排名前20名的同学,将同时获得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所有本次申请志愿服务奖学金的同学都需在智慧法大上进行相应的志愿服务奖学金的申请流程。

(二)评选标准

1.总分=个人志愿服务时间×0.3+参与活动项目数×2+活动种类数×5+特殊志愿者得分+奖励得分

(1)参与活动项目数:活动地点不同即为不同项目,活动地点相同而活动组织单位不同也计为不同的项目;

(2)活动种类包括: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支教助学,大型赛事,应急救援和其他类别等八类;

(3)特殊志愿者得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可获5分,无偿献血志愿者可获5分。特殊志愿者得分作为单独加分项,不计入参与活动项目数及活动种类数统计;

(4)奖励得分:区级荣誉可获4分,北京市及以上奖励可获8分。

(5)总分计算举例:例如,张某参与某协会举办的常规普法活动共60小时,参与另一协会举办的暑期远程支教活动共120小时,参与造血干细胞抽样活动,荣获北京市团委颁发的“优秀志愿者”称号,依据上述公式,他的总分=(60+120)×0.3+2×2+2×5+5+8=81分。

2.评分项目以认证卡登记数据为准。

3.评选将以个人总积分高低进行筛选,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指标的先后顺序进行综合评定,其顺序为:参与活动项目数、活动种类数、个人志愿服务时间、特殊志愿者得分以及奖励得分。

注:评选依据数据为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的具有青年志愿者协会认证的志愿活动数据。

(三)申报材料组成

请申报人用透明文件夹装好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选申请表》

2. 学年成绩单

3. 区级及以上志愿活动奖励证书(复印件)

4. 评定有效期内志愿活动认证卡(请按照活动类别整齐粘贴于一张A4纸上提交)

5. 无偿献血证、造血干细胞捐献证明

二、志愿服务先进班级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班级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志愿服务先进班级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条件及奖励办法

1.志愿服务先进班级评选面向全校进行,旨在对在志愿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班级进行奖励。班级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参与的且参与人数达班级总人数2/3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

2.有以下条件之一的班级可以进行申报:

(1)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班级志愿服务累计时间超过6小时或班级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次数超过3次(含);

(2)在国家或社会较有影响的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以班级名义获得荣誉;

(3)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获得北京市(或省级)以上表彰。

3.志愿服务先进班级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评选标准

1.班集体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

2.班风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本年度无任何学生违纪记录;

3.学风优良,学生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4.班级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传承志愿服务精神。

(三)申报材料组成

请申报人用透明文件夹装好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志愿服务先进班集体评选申请表》

2. 各种先进事迹(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一)参评范围、条件及奖励办法

1.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主要面向全校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组织和社团进行,是对致力于促进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人员的奖励。

2.评选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同学可以进行申报:

(1)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在我校各志愿服务组织工作,尽己所能,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学校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2)曾参与组织在国家或社会具有影响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3)具有创新精神,创新、拓展新型志愿服务项目,为我校志愿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3.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每年度评选一次,本次评定名额为50人,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3.热爱志愿服务,率先垂范,传承志愿精神。

(三)申报材料组成

请申报人用透明文件夹装好申报材料,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

2.各种先进事迹(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示、接受申请期:10月24日—10月28日

1.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指导学生填写《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定申请表》、《志愿服务先进班集体评选申请表》、《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

2.10月24日通过“政法青协”公众号推出关于开始相关评选工作的通知。

3. 志愿服务奖学金纸质申报材料于2019年10月24日-10月28日18:45-21:10,由申报者本人报送至中国政法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10B)。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由申报者于10月29日前提交至相应的院团委办公室。

4.所有申报志愿服务奖学金的同学还需于10月29日前在智慧法大上完成相应的志愿服务奖学金的申请工作。

(二)信息核实、复查期:10月29日-10月30日

1.10月29日向各个学院分团委收取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材料。

2.10月29日对提交的各评选材料进行整理核实,根据相关申请材料按照积分计算标准,初步确定获奖名单。

3.10月30日,对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及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复查。

(三)获奖名单公示期:10月30日—11月4日

10月30日晚至11月4日,公示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及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四)申报材料返还期:11月5日—11月8日

11月5日至11月8日18:45-21:10,于学生活动中心210B返还认证卡、献血证等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各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如有疑问,请至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10B室)进行咨询。


联系人: 赵中名 58909210

            张钦泓 18810801168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10B


附件:

1.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定申请表

2.志愿服务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3.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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