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师生的先进典型,校团委决定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表彰在我校团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2-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之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3412

发放通知,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2023412日至2023425

各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对评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材料呈报校团委确认。

(三)2023425日至2023429

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及评选。

(四)2023430日至202352

对审核确认后的拟评优名单进行公示。

(五)202353

公示结束,公布评优结果。

二、推荐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参评“五四红旗团委”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2022年度考核中结果为“优”。

2.班子建设好。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

3.主题活动好。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活动,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4.支部建设好。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所属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

5.活动阵地建设好。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团支部应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先进班集体荣誉。

2.政治建设突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认同度和影响力,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没有因工作失误而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

4.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年度统计工作完成较好;团支部团推优工作严谨、规范;“北京共青团”系统运用较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5.活动开展好。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举办团课;按时组织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经常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积极使用新媒体带动班级团支部建设;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认真组织新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评先工作和各种学生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6.作用发挥好。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注册志原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明网络空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成员参与扰乱校园及公共秩序的事件;团支部成员违反校纪校规;在评奖评优和考察考核工作中,集体弄虚作假或为弄虚作假者提供方便。

(三)五四青年奖章评选范围及标准

教师参评“五四青年奖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

2.踊跃投身学校建设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遵守校规校纪。


学生参评“五四青年奖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

2.政治合格,作风优良,能够身体力行弘扬正能量。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青年中发挥较强影响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思想引领、基层团建、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过硬工作能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奉献社会、服务同学。

4.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无成绩不及格及处分记录,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在学术研究领域或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佳绩。

5.遵守团章,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 “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带领同学们积极参与学习;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优秀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支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制度落实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团支部在班规班纪、章程条例等的制定、落实环节的监督把关作用发挥充分,按要求规范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及时录入、更新团支部信息。

2.团员教育管理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团员底数清晰,信息完整准确;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学社街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规范,深入实施“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学习、团日团课等活动经常开展。荣誉激励机制与教育引导处分扎实规范。

3.支部班子好。“班团一体化”落实情况良好,支委会成员齐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信念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严实;支委会示范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分工协作,运转有序。团员青年对团组织评价较高。

4.活动开展好。以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为原则,结合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定期开展团学活动,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特色,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5.作用发挥好。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注册志原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明网络空间。

(五)优秀团干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干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在考核周期内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院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以及我校基层团组织干部。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心系广大团员。注重实践,密切联系同学,积极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工作,对身边青年团员开展有效服务和引领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4.工作能力突出。坚持做好身边青年团员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5.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综合能力过硬。积极发扬奋斗精神,保持蓬勃朝气、展现清风正气。学生团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考核周期内必修类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六)优秀团员评选范围及标准

参评“优秀团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各基层团组织的共青团员。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信息系统。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崇尚科学理性,相信无神论,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3.讲政治。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每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社会舆论和网络言论有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无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行。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争先锋。矢志艰苦奋斗,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6.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无违反团章团纪和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无违法犯罪行为。

(七)青年之友评选条件

1.在校青年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团干部。

2.能够关注团的工作,重视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

3.能够关心青年成长成才,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能够融入青年,为指导青年学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委

该奖项无需申报,学校评优领导工作小组将根据2022年度学院团委考核结果等级确认获评团委名单。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由各团支部自行向各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团委根据推荐名额,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审核并提交校团委,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及公示情况确认最终评优对象。

(三)五四青年奖章

由各学院团委分别推荐教师和学生,校团委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学校评优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及公示情况确认最终评优对象。

(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之友

由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团支部将民主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按照以上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最终报校团委确认。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上交的候选名单和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以上各奖项拟评优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优对象。

四、材料提交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材料

1.由团支部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

2.团支部电子版校级获奖证明。

3.由学院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9)。

4.事迹材料,限2000字,无固定格式。

5.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二)“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登记表》(附件3、附件4)。

2.参评“五四”青年奖章的学生需提交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及校级获奖证明。

3.由学院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汇总表》(附件10)。

4.事迹材料,限1500字,无固定格式。

5.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三)“优秀团支部”评选材料

1.由团支部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5)。

2.由学院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11)。

3.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6)。

2.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

3.由学院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12)。

4.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五)“优秀团员”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7)。

2.本人电子版成绩单(或中国政法大学教学管理系统成绩单截图)。

3.由学院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申报汇总表》(附件13)。

4.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六)“青年之友”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登记表》(附件8)。

2.由学院填写的《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申报汇总表》(附件14)。

3.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七)相关要求

各学院需将评优汇总表、评选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于42518时前发送至cuplxt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推荐工作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综合考察推荐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2. 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学院要通过此次推荐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要通过开展推荐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团支部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 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学院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推荐机制,把推荐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


附件:

1.2022-2023年度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22-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3.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登记表(教师)

4.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登记表(学生)

5.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6.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7.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

8.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登记表

9.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10.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汇总表

11.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12.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13.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申报汇总表

14.2022-2023年度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申报汇总表



联 系 人:黄天浩  58909201

林永政 13952674892

电子邮箱:cuplxtwzzb@163.com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09314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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