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 “青年服务国家”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勉励语精神,学习宣传团的十九大精神,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听党话、跟党走,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根据团中央“三下乡”“返家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要求、团市委“青年服务国家”首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要求,现开展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服务国家”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6月至10

三、实践项目

根据团中央、团市委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本年度社会实践共设置“青学践悟 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项目”“青思成就 发展成就观察项目”“青普法治 法律普及实践项目”“青助发展 经济发展调研项目”“青砺基层 基层治理共建项目”“青振乡建 乡村振兴助力项目”“青护绿水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青聚同心 民族团结践行项目”“青业起航 促进就业创业项目”“青研科创 课外学术科创项目”十个实践项目,具体介绍详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

625日至79日,各学院团委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充分调动青年师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7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立项材料。

(二)评审立项阶段

712日,公布2023年度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三)活动开展阶段

7月至8月,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结项表彰阶段

9月至10月,开展社会实践结项认定及表彰工作,分享工作经验,凝练特色品牌。

五、立项要求

(一)团队要求

1.我校在籍在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团队成员可跨年级、学院、专业,但仅可从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申报。每名学生仅可参与1个实践团队。

2.每个团队应包含510名成员(含1名团队负责人)。每个团队应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为我校专职团干部、专任教师、辅导员、专职管理人员。

(二)实践要求

各团队需在91日前完成全部实践工作,实践时长不得少于1周。

(三)材料提交

各学院团委于710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立项材料。邮件命名为“立项材料+学院名称+2023社会实践”。立项材料包含团队项目申报书(附件2)、团队信息汇总表(附件3)。

(四)立项认定

712日,公布2023年度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六、结项要求

(一)结项材料

社会实践团队结项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实践工作总结1份(附件4);

2.不少于10张具有代表性的实践工作影像资料,图像应为4:3比例,每张照片不得小于1M,应包含2张团队成员合影;

3.实践总结视频1份,不少于2分钟,视频应为16:9比例,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内容应为实践过程中的情况记录;

4.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推文1篇,应包含实践团队介绍、实践成果、实践心得等内容。

(二)成果材料

各团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成果材料,以下材料不影响团队结项,但作为评优重要依据,并将择优推荐至其他评优竞赛。

1.社会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应体现实践性、专业性,重复率不得高于20%

2.除结项材料外的新媒体推文,数量不限;

3.其他结项材料外的实践成果。

(三)提交方式

1.各实践团队需于91日前将(1)至(3)项结项材料发送至xtw_fwzx@163.com。邮件命名为“结项材料+团队编号+2023社会实践”。

2.各实践团队可于91日前随时编辑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推文,并将其转存至审核平台(秀米平台 账号:xtw_fwzx@163.com)。新媒体推文命名为“2023社会实践+团队编号+联系人方式”。

3.成果材料可于91日前随时提交至xtw_fwzx@163.com。邮件命名为“成果材料+团队编号+2023社会实践”。

(四)结项认定

9月,学校将根据各实践团队材料提交情况开展结项认定工作,公布结项名单。

七、保障激励

(一)实践认定

为每个结项团队开具社会实践证明。

(二)评优激励

1.根据各团队结项材料及实践成果,学校将对约20%的团队表彰为“2023年‘青年服务国家’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每个获奖团队可推荐2人、其余立项团队可推荐1人参评“2023年‘青年服务国家’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每个获奖团队可推荐其指导教师参评“2023年‘青年服务国家’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2.根据团队申报数量、获奖数量,学校将对6个学院团委进行评优表彰,颁发“2023年‘青年服务国家’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每个获奖单位可推荐2人、其余单位可推荐1人参评“2023年‘青年服务国家’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工作者”。

(三)资金支持

本年度约支持立项100支实践团队。立项后,向所有团队拨付500元奖金。结项后,向“优秀团队”拨付700元奖金,向其他团队拨付400元奖金。

(四)项目孵化

立项团队均纳入我校“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及创新创业作品项目库”(有效期三年),入库项目经各竞赛要求可适调整后可推荐至北京市优秀社会实践项目申报、“挑战杯”“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参赛。

本年度所有社会实践项目立项后,可在712日至713日进行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政法大学赛区主赛道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参赛标准可适调整,作为储备项目于本年度、下一年度参与北京市赛。

(五)项目推报

学校将从“青普法治 法律普及实践项目”参与团队、“勇于开拓实践,争做时代新人”学生暑期实践活动“明法笃行”赛道参与团队中遴选优秀团队推报至“法治中国青春行”社会实践项目(共青团中央“三下乡”专项活动)参与立项。

“青普法治 法律普及实践项目”参与团队需于78日前提交立项材料参与遴选,“勇于开拓实践,争做时代新人”学生暑期实践活动“明法笃行”赛道参与团队由学生工作部遴选推荐。推报要求详见附件5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创新体系建设

各学院团委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有机融入学院思政工作,优化完善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培训指导、总结提升等制度机制,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师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完善组织管理 做好服务保障

各学院团委要探索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新方向,推动社会实践内涵化、特色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守正创新,切实为实践团队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宣传引导 确保安全有序

各学院团委要重视宣传工作,做好行前动员与培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宣传实效,精准掌握实践团队行程动态,确保安全、有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1. 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服务国家暑期社

会实践项目介绍

2.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服务国家暑期社

会实践团队项目申报书

3.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服务国家暑期社

会实践团队信息汇总表

4.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服务国家暑期社

会实践工作总结

5.2023年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法治中国青春行”专项活动方案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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