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组织: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我校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法大时,参加了民商经济法学院1502班团支部“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对团员青年成长成才提出了殷切期望。2018年5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商经济法学院1502班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给予勉励。值此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为纪念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八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引导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赓续红色基因,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纪念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校八周年主题团日。
二、时间安排
4月8日—5月9日 活动开展
5月10日—5月12日 活动总结上报
三、活动主体
全体共青团员。
四、活动建议
(一)开展理论学习,夯实思想根基
各团支部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考察我校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二十大重要部署,依托“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机制,通过专题团课、支部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组织支部团员阅读《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中《习总书记与我们一起过“主题团日”》一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
(二)做好宣传阐释,凝聚青春力量
1.强化阵地宣传:通过新闻报道、短视频、图文推送等形式,展示团员学习心得、实践感悟。
2.发挥骨干作用:学生党员、团支部委员带头组建青年读书小组、理论宣讲团等,深入班级、宿舍开展互动式学习。
3.营造浓厚氛围:结合“五四”青年节重要节点,联动校内外红色教育基地、法治实践基地,开展情景式、体验式学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感染力与实效性。
4.用好组织资源:“1502”新时代青年知行社成立“焦裕禄精神”宣讲团,各团支部可邀请宣讲团成员进支部开展宣讲,丰富团日形式。
五、激励机制
为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鼓励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教育实效,校团委组织部开展“青帆·示范性主题团日策划案”评选工作,面向各团支部征集主题团日策划案。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各团支部提交的主题团日策划案进行评审(评分细则参见附件1),于4月20日前择优评选2—3份“青帆·示范性主题团日策划案”,并给予经费支持(报销经费,可报销物资参见附件2),用于活动实施。示范性主题团日将作为优秀示范推广宣传。
有意愿申请开展“青帆·示范性主题团日”活动的团支部需填写《主题团日策划案模板》(附件3),于4月15日前将策划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cupl.edu.cn。邮件命名规则为:“团支部名称+团支书或组织委员姓名+主题团日策划案”。
六、实施要求
(一)提高站位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回信精神是我校长期坚持的一项政治任务,广大青年要以总书记殷切嘱托为思想之舵、精神之旗,在深学笃行中推动思想入脑入心见行,切实将其转化为行动自觉。
(二)严格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维护主题团日活动的严肃性,增强活动的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三)做好记录
2025年5月9日前,各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应召开完毕,由院团委将相关主题团日活动开展的总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团日活动策划案、活动照片、视频、心得体会等)于5月12日前,以“学院+活动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电子邮箱xtwzzb@cupl.edu.cn。
联系人:张宇飞 58909201
姜 鹏 18617958526
电子邮箱:xtwzzb@cupl.edu.cn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 309室、210B室
附件:1.“青帆·示范性主题团日”策划案评分细则及标准
2.“青帆·示范性主题团日”物资报销细则
3. 主题团日策划案模板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