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广大青年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师生的先进典型。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决定以“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表彰在我校团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之友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5年4月8日
发放通知,全面启动相关工作。
(二)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21日
各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对评优材料严格细致审核,确定评优人选与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四天,公示结束后,提交材料报校团委确认。
(三)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
校团委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与评选。
(四)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日
校团委对审核确认后的拟评优名单进行公示。
(五)2025年5月3日
公示结束,公布评优结果。
二、评选标准
(一)五四红旗团委
参评“五四红旗团委”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团委在2024年度考核中结果为“优”。
2.班子建设坚实有力。团委班子成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团结协作,分工明确,能够高效开展团委工作。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整体素质高,制度健全有效,思想作风过硬。
3.主题活动丰富多彩。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青年成长、成才,办实事,办好事,激发青年的热情和活力,提升团委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4.支部建设规范有序。履行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基层团支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
5.活动阵地建设完善。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满足青年成长成才的需求。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团支部应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或先进班集体荣誉。
2.政治建设突出。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班子配置合理,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认同度和影响力,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工作得力,坚决杜绝因工作失误导致恶劣影响的现象。
4.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到位。规范化完成团员发展管理、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年度统计、团员推优等工作;充分运用“北京共青团”系统,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5.活动开展丰富。定期开展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举办团课;经常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积极使用新媒体带动班级团支部建设;认真组织团组织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认真组织新团员发展工作;认真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评优评先工作和各种学生扶助政策的落实工作;按要求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其他工作。
6.作用发挥突出。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明网络空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支部,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成员参与扰乱校园及公共秩序的事件;团支部成员违反校纪校规;在评奖评优和考察考核工作中,集体弄虚作假或为弄虚作假者提供方便。
(三)五四青年奖章
教师参评“五四青年奖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
2.踊跃投身学校建设实践,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团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遵守校规校纪。
5.主动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讲话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身作则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身体力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自觉行动奋力答好“教育强国,法大何为”的青年答卷,乐教爱生、甘于奉献,心有大我,至诚报国。
6.近2年内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或年度工作考核为“较好”“称职”“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好”“优秀”。
7.在校工作期间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处分已解除。
8.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当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学生参评“五四青年奖章”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在本学历学习阶段曾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荣誉之一。
2.能够身体力行弘扬正能量。能够深入青年群众,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在青年中发挥较强影响力,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思想引领、基层团建、创新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有过硬工作能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考核周期内(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奉献社会、服务同学。
4.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泛的知识储备。考核周期内无成绩不及格记录,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在学术研究领域或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佳绩。
5.遵守团章,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作;积极参加线上线下主题团课,并带领同学们积极参与学习;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近2年团员教育评议或党员民主评议等级为“较好”“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好”“优秀”。
7.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处分已解除。
8.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当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四)优秀团支部
参评“优秀团支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制度落实严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内组织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团支部在班规班纪、章程条例等的制定、落实环节的监督把关作用发挥充分,按要求规范使用“北京共青团系统”,及时录入、更新团支部信息。
2.团员教育管理规范。团员底数清晰,信息完整准确;发展团员程序规范严格,“学社街接”、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规范,理论学习、团日团课等活动经常开展。荣誉激励机制与教育引导处分扎实规范。
3.支部班子团结。“班团一体化”落实情况良好,支委会成员齐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信念坚定、能力突出、作风严实;支委会示范表率作用好、凝聚力战斗力强,分工协作,运转有序。团员青年对团组织评价较高。
4.活动开展丰富。以组织需要、团员欢迎、青年满意为原则,结合学科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定期开展团学活动,工作有思路、有举措、有特色,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5.作用发挥明显。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明显,全员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明网络空间。
(五)优秀团干部
参评“优秀团干部”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在考核周期内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院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以及我校基层团组织干部。
2.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3.心系广大团员。注重实践,密切联系同学,积极主动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工作,对身边青年团员开展有效服务和引领工作,工作能力突出,在同学中具有较高认可度。
4.工作能力突出。坚持做好身边青年团员工作,热爱团的工作,坚持围绕青年需求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在宿舍安全、卫生、文化、氛围建设中主动担当,积极带头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5.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综合能力过硬。积极发扬奋斗精神,保持蓬勃朝气、展现清风正气。学生团干部学习成绩优良,考核周期内必修类课程成绩无不及格。
7.自我要求严格。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共青团中央六条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团部署,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强,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8.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处分已解除。
(六)优秀团员
参评“优秀团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各基层团组织的共青团员。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信息系统。
2.有信仰,信念坚定。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途光明;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崇尚科学理性,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反对邪教。
3.讲政治,立场鲜明。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每年参加团内集中学习培训,政治理论学习(思政课)考评优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道德高尚。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表里如一;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热心集体事务,愿意为他人、集体、社会尽心出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带头维护民族团结;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成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考核周期内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争先锋,勇于创新。矢志艰苦奋斗,崇尚实干,保持勤勉务实、勤俭节约的作风;练就过硬本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勇于创新创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6.守纪律,严格自律。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团章,学习了解团史,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自觉交纳团费,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大学生守则,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积极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7.在读期间未受到处分或者受到处分已解除。
(七)青年之友
1.申请人应为在校青年教职工。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要求。
3.关心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重视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关心青年成长成才,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作风扎实,实事求是,敢想敢干,竭诚服务青年,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服务我校“双一流”建设,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良好成绩。
6.主动弘扬教育家精神。身体力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自觉行动奋力答好“教育强国,法大何为”的青年答卷,爱岗爱生、甘于奉献,心有大我,至诚报国。
三、评选办法
(一)五四红旗团委
该奖项无需申报,学校评优领导工作小组将根据2024年度学院团委考核结果等级确认获评团委名单。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由各团支部自行向各学院团委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团委根据推荐名额,按照上述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公示,至少公示四天,公示结束后材料提交校团委;学校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及公示情况确认最终评优对象。
(三)五四青年奖章
由各学院团委分别推荐教师和学生,按照上述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公示,至少公示四天,公示结束后材料提交校团委;校团委按照上述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评选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学校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议,依据评议结果及公示情况确认最终评优对象。
(四)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之友
由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团支部将民主推荐结果上报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按照以上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审核并公示,至少公示四天,公示结束后材料提交校团委确认。以上各奖项拟评优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评优对象。
四、材料提交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材料
1.由团支部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
2.团支部校级获奖证明。
3.由学院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9)。
4.事迹材料,限2000字,无固定格式。
5.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二)“五四青年奖章”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登记表》(附件3、附件4)。
2.参评“五四青年奖章”的学生需提交本人成绩单、校级获奖证明。
3.由学院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汇总表》(附件10、附件11)。
4.事迹材料,限1500字,无固定格式。
5.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三) “优秀团支部”评选材料
1.由团支部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5)。
2.由学院填写的《2024—2025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汇总表》(附件12),《汇总表》须按学历阶段与年级顺序(从高到低)排列整理。
3.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四) “优秀团干部”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附件6)。
2.由学院填写的《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汇总表》(附件13),《汇总表》须按学历阶段与年级顺序(从高到低)排列整理,相同年级按照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整理。
3.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五) “优秀团员”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附件7)。
2.由学院填写的《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申报汇总表》(附件14),《汇总表》须按学历阶段与年级顺序(从高到低)排列整理,相同年级按照学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整理。
3.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六) “青年之友”评选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登记表》(附件8)。
2.由学院填写的《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申报汇总表》(附件15)。
3.以上材料由各学院统一集中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须双面打印,加盖公章。
(七)相关要求
各学院需将评优汇总表、评选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21日18时前发送至xtwzzb@cupl.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10B室。
特别注意:各学院提交材料时,汇总表内部以及各奖项登记表等材料均需按学历阶段与年级、学号(学生)、工号(教师)顺序排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推荐工作应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要严格按照推荐标准,综合考察推荐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学院要通过此次推荐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的教育。要通过开展推荐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团支部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学院要注意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推荐机制,把推荐工作与学生的其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
附 件 :
1.2024—2025学年“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2.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3.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登记表(教师)
4.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登记表(学生)
5.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6.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7.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登记表
8.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登记表
9.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10.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汇总表(教师)
11.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五四青年奖章申报汇总表(学生)
12.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13.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14.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团员申报汇总表
15.2024—2025学年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之友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张宇飞 58909201
高子涵 15173142658
电子邮箱:xtwzzb@cupl.edu.cn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09、210B室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