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引导法大学生瞩目两会,关注民生及法治热点,以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的新成果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由统战部、科研处、校团委联合主办,全国政协委员、我校教授曹义孙老师邀请全国政协委员做客法大,举办全国政协委员进法大系列活动,与法大师生畅谈民生热点,关注法治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进法大系列活动之一
——曹康泰: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发展
3月9日19:30,由统战部、科研处、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的中国法治高端论坛在我校昌平校区刘皇发报告厅举行,本次活动的嘉宾是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前主任曹康泰。校党委副书记髙浣月出席并主持了论坛。
高浣月首先代表学校对曹康泰的到来表示欢迎。在随后的讲座中,曹康泰围绕新中国六十年来法制建设的历史、取得的成就和获得的经验为同学们上了生动的一课。纵观新中国63年的法制建设历程,曹康泰总结成了:四个 阶段、六个成就、七个基本经验。
国家法制建设的历史共分为四个阶段。创建阶段是1949年至1958年,这期间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国家最高法院、检察院等。新中国在这11年间制定了1954年宪法、土改法、婚姻法等1000余项法律法令,这是法制建设的第一个春天。1959年至1979年文化大革命这场国家浩劫,法制建设遭遇桎梏。1979年至1997年是法制建设恢复发展的十几年,国家正式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阵,并且制定了1982年宪法,法制建设重新走上高速发展的道路。最后一个阶段是1997年到现在,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政府要“依法执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实现了建设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目标。
国家法制建设取得了六项成就。一是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跨越式转变;二是始终践行政府依法执政的执政方式,实现了执政方式的重大改革;三是人大加强立法工作,按计划形成了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四是不断改革创新,力求司法为民,建立健全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民司法制度;五是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执政,法制政府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六是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不断形成,各级政府法律 意识也得到提高。
国家法制建设积累了七项基本经验。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结合;二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至高无上的原则;三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四是让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相适应;五是必须坚持法律制定与法律实施相辅相成,既要有法可依,又要有法必依;六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从多层次立法、执法,实现相关的法定权限;七是必须在立足我国实际情况的同时,不能忘记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指导我们的工作。
晚上九时许,本次活动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全国政协委员进法大系列活动之二、之三
——孙南申:跨国证券诉讼的域外效力问题侯欣一: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历史考察
3月10日19:30,由统战部和校团委主办,校学生会承办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全国政协委员进法大系列活动分别在昌平校区明法楼205教室、105教室举行。
在明205教室,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孙南申教授围绕“跨国证券诉讼的域外效力问题”这一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一场精彩的讲座。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孔庆江出席并主持活动。
孙南申教授立足当今风起云涌的国际证券市场和复杂的国家利益关系,围绕“中国是否该引进美国证券集团诉讼”这一问题展开讲解。他分别从“证券集团诉讼对开放性证券市场的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定位及面临的问题、美国证券诉讼的域外适用问题以及能否减损美国集团诉讼域外适用的分析”四个方面向同学们作了详细介绍。讲解安排紧凑、层次清晰,使到场听众受益匪浅。
同一时间,在明法楼105教室,由我校比较法研究院副院长张生教授主持、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主讲的第三期全国政协委员进法大系列活动如期举行。侯欣一教授以“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历史考察”为主题,立足我国国内司法现状和历史进行了分析阐述。
侯欣一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马锡五的个人经历,并分析了个人经历对其判案方式的深远影响。随后,侯欣一教授又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归纳了马锡五的判案方式,表现了马锡五实事求是、尊重群众意见、不拘泥于形式的办案作风。最后,他简单介绍了不同时期对于马锡五的审判方式的评价。他表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容仍深刻影响着当下的司法体制。
在之后的提问环节中,侯欣一教授和张生教授与在场的同学展开讨论,两位教授清晰的思路、对民生热点问题深切的关注与独到的理解使全场不时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晚上21:00,第二期和第三期全国政协委员进法大系列活动先后落下帷幕,四位教授立足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对法治问题精彩绝伦的阐释使同学们获益良多。
嘉宾简介:
曹康泰,曾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处长,法制局局长,办公厅副主任兼法制局局长,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兼法制局局长,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党组书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2002年9月至2010年4月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是中共第十六、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九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为国家行政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
孙南申,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英国格莱摩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研究方向: 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私法
侯欣一,法学博士,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天津市委副主委,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长,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法律文献古籍整理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等。 研究方向 :中国法律近代化问题、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