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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法大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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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团讯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校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5日    点击数:次

各学院分团委:

2017年5月3日,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在我校建校65周年前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到我校考察,并发表重要讲话。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促进青年成长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现面向全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校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7年5月5日—5月30日

 二、   参与对象

 2014—2016级全体学生

 三、活动内容

各班团支部应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学习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引导广大师生继承和发扬我校光荣传统,坚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奋斗终身的勇气和决心。

以各学院基层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多种方式学习。充分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带动各基层团支部学习相关讲话精神,努力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进一步强化讲话精神系统学习实效。要精心设计、组织一批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的学习教育活动,使讲话精神真正入耳、入脑、入心。主题团日活动可与主题党日、主题班会、青年教师主题沙龙、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等活动同时进行,确保讲话精神传达及时有效。

四、总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严格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认真学习贯彻。各团支部应通过理论研讨、学习小组等形式学习传达讲话精神,精心制定学习贯彻方案。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思路,完善发展规划。

3.大力宣传引导。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充分运用院刊、支部微信推送、微博等媒体,通过报道选题策划、典型案例、理论观点、特色举措等方式宣传讲话精神,为学习贯彻有序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学院应在各院分党委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具体活动由分团委负责。各分团委需向校团委推荐模范团支部,提交活动新闻稿。各学院每年级至少推荐1个团支部,并于2017年5月30日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

 

联 系 人: 张华韵 58909705

修  宇 15910892499

办公地点: 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314室

电子邮件: cuplxtwzzb@126.com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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