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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团讯

关于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2日    点击数:次

各位同学:

      为促进校园民主,规范校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校学生会主席选举,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校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实行遴选制度。遴选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中国政法大学学籍;具有学生委员资格,包括当选委员或当然委员;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或重修情况并且必修课80分以上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0%或必修课平均分达80分;在校级学生组织或院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届;在校期间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二、报名参选的学生应到学活210A校学生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生会主席遴选登记表》,并于6月3日(周三)晚17点前交到校学生委员会办公室,此表一式十五份。

    选拔登记表附材料如下:

    (1)成绩单,一式三份;

    (2)竞选材料,一式十五份;

    (3)班级全体同学联系方式,一式三份;

    (4)所在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联系方式,一式三份

    竞选材料内容由提交人自行决定,如:工作理念及计划等,字数不限。

三、由校团委及校学生委员会组织成立考察组,对参加选拔的学生进行审查。由校团委及校学生委员会组织考察组对报名参选的学生进行统一面试。面试的流程包括自我介绍、材料朗诵、考察组提问等环节;由考察组深入了解参选学生所在班级、组织对该同学的评议。

四、秘书长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分别提名校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

五、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选拔过程中恶意举报、诋毁他人、拉票贿选等违反学校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惩罚;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委员将取消其学生委员资格,违反相关规定的普通同学将受到警告处分。

附件: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生会主席遴选登记表

 

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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