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为深入学习、贯彻,并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我校青年学生争做开拓者和奉献者的崇高理想,引导本年度暑期实践活动方向,整合现有活动资源。经研究,我校团学系统于2015年暑期实施中国政法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我校以往社会实践工作优势,以主题模式进行实地实践和调研活动。现将本实施意见下发各学院,望认真部署并落实。
一、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指导委员会
委员会由为主管校领导及校团委、各学院分团委相关指导老师组成,负责指导“双百行动计划”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二、基本目标
(一)实践团队和实践地点:支持100个实践团队,对应服务100个村镇;
(二)实践课题和实践成果:选定100个研究项目,调研形成100项成果。
三、基本内容
1.法律援助 2.救灾帮扶 3.政策宣讲 4.就业见习
5.支教帮困 6.环境保护 7.社区服务 8.其他专题
四、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分团委须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充分发挥校外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大学生第三课堂的重要作用,引导大学生在活动的组织与开展中了解国情、认识国情,以此坚定其对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决心。同时,在工作的具体开展中把握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规律和当代大学生心理,培养我校学生奉献社会、回报社会的价值取向,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以稳定的实践基地为依托,引导大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
(二)各学院分团委要加强对社会实践工作的宣传和引导,通过学院各级学生组织,广泛宣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积极动员各级学生组织组团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进行实践项目的联络和策划,保证社会实践的效果和质量。
(三)以调研项目为典型,培养学生主动发现和研究我国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学生坚守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法治理念、信仰法治精神、捍卫法治权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保障。
(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题整合目前全校相对零散的社会实践资源,要求各实践团队在完成自身实践项目的同时,完成学校统一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学生跨省调研,力求得出高质量且有益于社会发展实践成果。
(五)各学生实践团队应在确保在实践团成员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相关活动。
五、组织形式
“双百行动计划”继续采取项目化管理机制,校团委对我校团学系统组团开展的实践进行集中立项管理,确定社会实践的基本范围,各级学生组织或学生自发组成的实践团队均可以申报社会实践项目。项目指导委员会将对所有的申报材料统一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实践项目作为入围团队,将由校团委予以资金支持。受资助的团队按照项目书的规划进行实践活动,并上报相关实践材料和实践成果,校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实践成果评选出优秀实践团队予以奖励。
(一)主题概况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为背景,为促进当代大学生把握当下具体国情,把青年的时代责任与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有机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的伟大实践中,并且激励大学生积极履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年校团委将在所有上报的暑期实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基础上设立一主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更大限度的发挥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调动学生团队多、辐射地域范围广的特点,针对不同的地区进行相应调研,整合目前相对零散的实践团队资源,加强大学生锻炼和反馈社会的能力,深入落实“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主体思想。
(二)具体要求:
各实践团队在原有实践活动基础上,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拍摄活动。挖掘实践过程中或实践所在地富有时代特色和生活气息的鲜活故事、人物或景观,阐述、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展示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
拍摄作品须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内容健康积极,风格、题材不限。
每个实践团队照片总数不少于15张,可单张照片分别展示不同话题,也可多张照片一组,展示同一话题。每张照片均需要配以200字相关说明,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信息。
各项目团队所提交的图片素材将被纳入活动质量评估项,且作为之后“优秀团队”的选拔依据。优秀作品将于结项后进行主题展览并获得额外资金支持。
若图片素材未按规定时间或要求上交,校团委可撤销该项目。该项目不可获取后期资金,并且不可参加优秀团队等荣誉的评选。
七、项目管理办法
(一)项目等级
“双百行动计划”将对所有入围的100个常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1.等级划分及资助说明:
三星项目:预计扶持15项,每项900元
二星项目:预计扶持35项,每项450元
一星项目:预计扶持50项,每项250元
2.各等级项目指导 :
(1)实践地点不同:一星、二星项目一般为小型项目,扶持的资金较少。三星项目为大型项目,需跨省份开展实践活动。
(2)团队规模不同:一星、二星项目的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三星项目原则上应该在8人或8人以上。
3.项目等级与主题实践:
主题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所有团队必须完成主题实践。
(二)项目组织
1.项目申报:
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的项目通过该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推荐,各个学院各级学生组织的项目由学院分团委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均必须填写《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并附活动计划。
2.项目初评:
各实践项目由各学院分团委指导老师根据活动内容进行初步评定,并提出修改和完善意见。跨学院团队依照团队学院人数比例、团队负责人所属学院两个标准判断其行政归属。(团队中某个学院人数比例最大的,由该学院分团委审查该实践项目;若人数比例均等,则由实践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分团委审批。)
3.项目汇总:
全校实践项目采取分配制,三星项目、二星项目和一星项目由各个学院分团委和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分配,在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和各个学院范围内进行招募。
各学院分团委评选产生本学院各级实践项目,并推荐至校团委,各级实践活动名额分配如下:
单 位三星
项目二星
项目一星
项目1、校团委直属组织2572、法学院分团委1353、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团委1354、国际法学院分团委1355、刑事司法学院分团委1356、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分团委1347、商学院分团委1348、外国语学院分团委1239、人文学院分团委12210、社会学院分团委12211、法律硕士学院分团委12212、新闻与传播学院分团委12213、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11214、比较法学研究院分团委112总 计1535504.项目复评:
在各院分团委推荐项目之后,校团委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且进行项目成果公示。
(四)项目经费
1.本次“双百行动计划”暑期社会实践经费主要由校团委提供,各学院分团委应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原则上以1:1的经费额度配套支持实践项目;
2.项目经费采取限额制,不足部分由各个实践团队自行筹集;
3.经费使用:资助经费必须完全用于实践开支;校团委统一为实践团成员购买保险;
4.资金配给实行分批次,暑期前拨付70%的项目经费,后期上交实践成果后拨付剩余30%的项目经费。本次调研要求所有团队进行主题实践,校团委不再提供双倍经费。
5.由校团委为各实践团队统一提供团队服装。
(五)项目监督
1.中期汇报:
(1)项目负责人在活动进行过程中需积极与项目指导老师进行联系,汇报活动具体开展情况,并就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向指导老师咨询。结项材料上交时,指导老师需在材料上签字以确认项目如实开展。
(2)项目负责人在活动进行中,每抵达一处新的活动地点时,均需向指定联系人进行报告。
2.视频录制:
各实践团队需在活动进行过程中,使用电子设备对自身活动实际情况进行简要录制。要求录制内容能反映团队调研核心内容,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不得少于10分钟。
(六)项目成果
1.项目成果:
(1)实践材料:各个获得支持的团队必须上交相关实践材料,如活动照片、影音材料、文字材料、活动感想、经费使用表等等;
(2)科研成果:各个获得支持的团队必须有相关的科研成果证明,包括社会调查报告和论文等;
2.成果推介:
(1)优秀实践团队将会被推荐参与团中央、团市委实践优秀实践团队的评选,并适时在校内进行展示;
(2)优秀实践成果将根据相关政策,择优推荐参加实践比赛;
八、安全方案
(一)实践团队在申请立项过程中须制定安全预案和危机处理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危机进行充分的预估,并设计相应的解决办法;到危险地区、边远山区等地区开展实践的团队要提交详细的实践计划和日程表,以及接待单位的详细联系方式。
(二)实践团队出发前应再次与实践地联系,确保所有安排(如食宿交通)都已妥当;应办理好在实践地活动所需的必要证件和证明;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安全情况,组织学习基本安全问题的预防措施以及应对技巧,熟悉当地习俗和历史地理等情况,并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检查行装,做出相应的应急准备。
(三)出发前实践团需组织团内每位同学签署《安全责任书》,强化个人安全意识。
(四)实践过程中,各实践团队应当及时向各安全联络员反馈团队实践安全情况,遇到紧急情况及时与各指导单位、校团委和当地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九、时间安排
(一)6月20日前:各学院指导学生填写《中国政法大学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申报书》,各学院分团委对上报的实践项目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的三星、二星、一星项目助学金的项目材料电子版和打印版一并上交校团委。
(二)6月20至暑假:派发各个中标项目的实践经费,各个接受扶持的团队进行实践方面准备,校团委将派专人检查各个实践团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9月底:上交实践团队的实践成果并补发30%项目经费。
(四)10月中旬:对优秀的实践项目和实践团队进行表彰。
联系人: 赵中名 许天明
联系电话:58909199 58909210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210B
附件: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