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admin_tw 发布时间:2009-05-31 17:22
为传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学生关注国计民生、关注社会和谐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教育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五四青年节前后胡锦涛总书记视察中国农业大学、温家宝总理视察清华大学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做充分思想动员和队伍组建,造就一批政治坚定、勇担重任、作风过硬的学生骨干力量,推动我校德育建设和学风建设实现新发展,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团校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校团委将于六月中旬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2009年研讨班(总第五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校主题
高举团旗跟党走 科学发展促和谐
二、办学目标
1、强化主体意识,明确肩负的责任与使命。通过团校学习,使学员真正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深入了解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增强社会责任感;知晓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就,协助破解影响和制约学校发展的难题,为校园建设做贡献。
2、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运行模式和机制。通过团校学习,优化结构和人才配置,提升组织内部活力和团队凝聚力,成为学校发展的推动力量,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成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各项活动的生力军和突击队。
3、落实德育要点,提高学风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水平。通过团校学习,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努力提高学员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使学员养成尊师重教、文明诚信的优秀品质,成为践行文明礼仪的典范。
4、优化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我校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开展。通过团校学习,培养奉献意识、倡导志愿精神,在为2009国际铁人三项洲际杯赛提供志愿服务过程中充分发挥学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大学生服务社会、放飞青春的平台。
三、组织机构
秘书长:校团委副书记 王明宇
班主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团校的课程安排、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主题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指导班委会日常工作;领导分派的其他工作。
辅导员:由往届研讨班优秀学员担任
主要职责:辅助班主任做好学员的组织工作和思想工作;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文娱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有利于学生成才的活动。
班 委:经团校学员民主推荐选举产生
主要职责: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做好各项工作;引导学员形成优良学风;反映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学效果、教学进度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学员间的矛盾冲突,为学员排忧解难;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学术、文体、实践活动等。
四、培训时间
2009年6月至10月
五、教学原则
1、坚持干部培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2、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调研相结合;
3、坚持集中授课与分组讨论相结合;4、坚持统一管理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六、教学对象
1、共青团系统专职团干部;
2、学生骨干:本期研讨班主要面向2007级,在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以及各学院学委会(未设学委会的可考虑团总支)、学生会中任职的学生骨干,以上学生组织的正职负责人当然地成为先锋团校研讨班学员。
七、本期团校教学安排
1、教学形式
团校教学分为集中授课、实践活动、分组研讨和团务自修。
①集中授课以课堂教学为主,邀请专家学者、党团事务工作者、团队管理专家等进行授课,辅之以纪录影片、远程教育等模式进行集体学习;
②实践活动以参观考察、公益活动、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
参观考察以开拓学员视野、完善知识体系为主要目的,通过对人文素质教育基地或先进模范试点的考察,培育学员的爱国情怀、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公益活动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为重点,通过开展普法、募捐、支教、环保等公益性活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从整体上提高学员的道德素养、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素质拓展以培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着力点,以普遍提高科学素质和人文素质为目的,增进团结、焕发活力。
社会实践以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相统一、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相契合为最终目的,通过团队集体决策和行动,实现自我认知、创新精神、职业规划的合理建构,增强团队凝聚力,明确肩负的社会责任。
综合表现优秀的学员可以参加由校团委组建的“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暑期社会实践团”,除获得学校资助星级项目的拨款外,校团委将适当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亦可通过赞助或自筹经费作为资金保障。
③分组研讨实行“课题研讨小组负责制”,课题研讨分为理论研讨与实践研讨,各小组可通过自主拟定主题(结合阶段性工作)或依据本期团校《课题指导意见》进行专题研讨,最终提交论文,校团委将择优汇编成册或推荐发表至《学术法大》、《青春法大》等刊物;
④团务自修以网上团校为平台,供学员自修共青团的相关知识。
2、课程安排:另行通知。
八、教学场地:
以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作为主要学习场所。
九、本期团校管理
1、各学院专职团干部或辅导员负责小组课题研究的牵头工作,组长由专职团干部或辅导员担任。学员培训成绩由组长负责考核确定,根据出勤情况、参与讨论和完成课题情况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对于集中授课和实践活动中出现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学员,校团委将直接评定为不合格;迟到十分钟或提前退场者,视为缺勤。
2、对考核不合格的同学,校团委直接或建议学院分团委按学生干部任用程序调整或撤消其在团学组织中担任的职务。
3、经培训合格的学员将由校团委颁发“先锋团校”结业证书。团校优秀学员将优先考虑推优入党、选任学生干部、评选团内先进及由团委组织的其他活动。
十、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应认真组织学员参加“先锋团校”2009年研讨班。
2、各分团委应将于6月5日(星期五)17:00前,将学员登记表送至校团委邸维蛟处,联系电话:58909200。
附:
1、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2009年研讨班学员登记表
2、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2009年研讨班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9年6月1日
附件一:
中国政法大学 “先锋团校” 2009年研讨班学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出生日期 宿 舍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入团时间 民 族 联系方式 团 学 工 作 经 历 学 院 分 团 委 意 见
签 字:
(分团委印章)校 团 委 意 见
签 字:
(校团委印章)
附件二:
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2009年研讨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学院/单位学生骨干(人)校团委50法学院12民商经济法学院12国际法学院12刑事司法学院1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10商学院10外国语学院7人文学院5新闻与传播学院5继续教育学院7社会学院5马克思主义学院5总计150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