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已经胜利落下帷幕,自我校奥运工作筹办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密切配合、热情支持,校院团学组织全员投入、全力以赴,全体志愿者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展现了我校师生参与奥运、支持奥运、服务奥运的良好精神面貌。为了表彰先进,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全体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
二、奖项设置
序奖项名称数量评选对象1志愿者之星20主要从获得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和先进个人从产生,获得本年度”志愿服务单项奖学金”的志愿者同时获得”志愿者之星”称号2优秀志愿者60全体志愿者和志愿者管理服务人员(已经获得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优秀志愿者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志愿者不再参评学校志愿者各奖项评比)3志愿服务先进个人2604奥运先锋团支部24基层团支部三、评奖规则
1、志愿者之星
(1)申报: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向校团委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评选:由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资格、讨论研究和确定获奖人选。
(3)说明:校团委已经于近期发布了2008年”志愿服务单项奖学金”预报名通知,200余名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申请该奖学金,校团委认真统计申请人的各项情况,包括申请人的志愿服务时间、申请人是否获得奥运会志愿者省部级奖励、申请人是否同时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申请人参与奥运会志愿服务以外志愿服务等情况,将于近期提交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优秀志愿者和先进个人
(1)申报和评议:由各志愿者服务团队按比例民主评议产生,报校团委审核确定。
(2)名额分配:
志愿者团队人数优秀志愿者先进个人百分比名额百分比名额奥运会铁人三项和残奥会公路自行车赛志愿者团队5805%2920%116奥林匹克公共区志愿者团队4255%2120%84NOC\NPC志愿者团队405%220%8住宿服务志愿者团队195%120%4开闭幕式看台互动志愿者团队295%120%4城市志愿者团队1085%520%20驾驶员志愿者团队65%120%2志愿者管理服务团队1000020%20总计1301602604、奥运先锋团支部
评选办法详见团发2008-21号文件《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的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