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分团委:
按照团市委《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的通知》要求,根据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堡垒作用,带动全校基层团支部与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投身改革开放宏伟事业。坚持以深化和加强高校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学习型和服务型组织建设为重点,继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先锋杯”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2008年7月前成立的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以其在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之间的表现为评选依据,符合下列条件即取得参评资格: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两册”,临时团支部可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对此项标准进行相应执行。
(2)能够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班级(团队)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能够在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抗震救灾,学习宣传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伟大成就等志愿服务实践工作中做出贡献。
三、奥运先锋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奥运先锋团支部作为一项重要表彰项目,是对一部分在奥运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团支部的进一步表彰。除满足“先锋杯”团支部的5条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5条标准:
(1)能够在支部内营造浓厚的支持奥运、参与奥运的良好氛围,做到支部内部报名并被确认为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的比例在所有支部中位于前列,并且支部成员在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异。
(2)能够将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在支持校内外志愿服务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广泛发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城市、社会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工作。
(3)努力实践“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三大理念,以团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在服务人数、服务人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能够积极参与创建“奥运先锋示范岗”,特别是在服务中能够固化机制,将示范岗作为长期的志愿服务实践平台,深入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在志愿者上岗服务过程中,做到了服务对象满意、管理人员满意、志愿者满意;在场馆团队、区县、社会志愿者服务领域当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在服务过程中没有明显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同时,在奥运会、残奥会服务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将予以优先表彰。
四、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在过去一年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团支部干部(以班级、社团、楼宇等单位建立的基层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符合以下4条标准即获得参评资格: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要求,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信念坚定、作风扎实,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
2、工作勤奋、学习刻苦。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3、在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过程中,或在抗震救灾活动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在所在学校、场馆团队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团干部。
4、富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危机处理能力。能够结合个人实际能力与特长,为支部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五、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根据团市委的名额分配表,我校拟评选出“先锋杯”优秀团支部20个,拟评选出奥运先锋团支部4个,拟评选出优秀基层团干部20名。
(二)评选办法
1、候选名单产生:由各学院分团委初选推荐,校团委综合考察每个支部全年工作情况,层层筛选,最后确定参加市级竞赛的候选“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与优秀基层团干部。
2、候选支部数量:各学院选报候选“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的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
3、校级评选:严格根据各评选标准对各院选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我校上报名单。在此基础上,校团委还将通过走访、调研考察候选“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工作与优秀基层团干部事迹,根据评选标准确定获奖名单。
六、申报办法
请各学院分团委在确定推选名单后认真填写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申报材料(由申报支部和个人自行组织材料,800字以上),于2008年10月20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和打印版报送至校团委。
七、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对“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的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共青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作用。
2、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励监督机制,树立优秀典型,大力表彰先进,着力整顿后进,使我校共青团的基层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以推进我校奥运志愿者工作为目标,认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3、以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继续积极创建“奥运先锋示范岗”,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寻规律,力争在服务过程中形成长期固化成果,有效促进奥运会、残奥会的成果与遗产转化工作。
联系人: 侯月娟,
联系电话:58909200
电子邮箱:aoyun.cupltw@163.com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8-10-14
附件:2008 21 项云
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按照团市委《关于评选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的通知》要求,根据分配给我校的名额,校团委将于近期在全校开展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团结教育青年学生的堡垒作用,带动全校基层团支部与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投身改革开放宏伟事业。坚持以深化和加强高校基层团组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学习型和服务型组织建设为重点,继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先锋杯”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2008年7月前成立的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以其在2007年7月至2008年9月之间的表现为评选依据,符合下列条件即取得参评资格:
(1)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的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两册”,临时团支部可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对此项标准进行相应执行。
(2)能够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的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班级(团队)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能够在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抗震救灾,学习宣传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伟大成就等志愿服务实践工作中做出贡献。
三、奥运先锋团支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奥运先锋团支部作为一项重要表彰项目,是对一部分在奥运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团支部的进一步表彰。除满足“先锋杯”团支部的5条标准外,还需满足以下5条标准:
(1)能够在支部内营造浓厚的支持奥运、参与奥运的良好氛围,做到支部内部报名并被确认为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的比例在所有支部中位于前列,并且支部成员在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异。
(2)能够将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在支持校内外志愿服务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广泛发动支部成员积极参与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城市、社会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工作。
(3)努力实践“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三大理念,以团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在服务人数、服务人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能够积极参与创建“奥运先锋示范岗”,特别是在服务中能够固化机制,将示范岗作为长期的志愿服务实践平台,深入持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5)在志愿者上岗服务过程中,做到了服务对象满意、管理人员满意、志愿者满意;在场馆团队、区县、社会志愿者服务领域当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在服务过程中没有明显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
同时,在奥运会、残奥会服务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将予以优先表彰。
四、优秀基层团干部评选范围及标准
在过去一年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团支部干部(以班级、社团、楼宇等单位建立的基层团支部或临时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符合以下4条标准即获得参评资格:
1、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的要求,积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信念坚定、作风扎实,具备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学习意识。
2、工作勤奋、学习刻苦。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支部中具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力与号召力。
3、在奥运会、残奥会志愿服务过程中,或在抗震救灾活动中表现优异,做出突出贡献,在所在学校、场馆团队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团干部。
4、富有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危机处理能力。能够结合个人实际能力与特长,为支部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五、评选名额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名额
根据团市委的名额分配表,我校拟评选出“先锋杯”优秀团支部20个,拟评选出奥运先锋团支部4个,拟评选出优秀基层团干部20名。
(二)评选办法
1、候选名单产生:由各学院分团委初选推荐,校团委综合考察每个支部全年工作情况,层层筛选,最后确定参加市级竞赛的候选“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与优秀基层团干部。
2、候选支部数量:各学院选报候选“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的名额分配请见附件1。
3、校级评选:严格根据各评选标准对各院选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我校上报名单。在此基础上,校团委还将通过走访、调研考察候选“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工作与优秀基层团干部事迹,根据评选标准确定获奖名单。
六、申报办法
请各学院分团委在确定推选名单后认真填写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附件2)以及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附件3)、申报材料(由申报支部和个人自行组织材料,800字以上),于2008年10月20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和打印版报送至校团委。
七、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对“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奥运先锋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的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考核评估,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要通过评选活动切实起到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共青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作用。
2、要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奖励监督机制,树立优秀典型,大力表彰先进,着力整顿后进,使我校共青团的基层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以推进我校奥运志愿者工作为目标,认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到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3、以建立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长效工作机制为目标,继续积极创建“奥运先锋示范岗”,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探寻规律,力争在服务过程中形成长期固化成果,有效促进奥运会、残奥会的成果与遗产转化工作。
联系人: 侯月娟,
联系电话:58909200
电子邮箱:aoyun.cupltw@163.com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8-10-14
附件:1、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3、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
主题词: 先锋杯 团支部 奥运先锋 团干部
报:主管校领导
送:学校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发:各院分团委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
共印20份 存档2份
附件1: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学院“先锋杯”优秀团支部及
奥运先锋团支部优秀基层团干部法学院33民商经济法学院33国际法学院32刑事司法学院32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32商学院21外国语学院21人文学院11社会学院11马克思主义学院11新闻与传播学院11法硕学院11继续教育学院01
附件2:
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院校名称:
团支部名称总人数团支部书记联系方式
主
要
事
迹
备注校团委意见
年 月 日团市委意见
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两份,复制有效。
附件3:2007—2008年度首都高校优秀基层团干部登记表
院校名称:
姓名性别民族年龄政治面貌所在支部担任职务联系方式
主
要
事
迹
支部意见备注校团委意见
年 月 日团市委意见
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两份,复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