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发布单位:校团委(群众团体) 发布时间:2008-01-04
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学习“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弘扬诚信传统,倡导优良学风考风,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诚信观念,在全校范围内营造“勤奋求学,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开展“和谐校园,诚信法大”诚信考试活动的通知》,特对如下工作做出要求:
1、要求各学院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工作。督促学生认真学习《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国政法大学考场规则》、《中国政法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及其他校纪校规,严明考试纪律。
2、由于诚信考试班级的模范作用突出,诚信考试班级所在学院分团委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将考风考纪的工作落在实处,力争做到人人熟读学校相关规定,人人都是责任人的良好局面。
3、对于诚信考场涉及的学生,所在学院分团委应做好告知与解释工作,并通过切实有效的途径,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水平,促使学生牢固树立起对自己负责,为学院争光的意识。
希望各学院分团委在认真学习“和谐校园,诚信法大”诚信考试活动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行之有效的工作,共同做好诚信考试动员与组织工作。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