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及相关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弘扬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我校同学积极参与类型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集中总结和表彰在学校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中国政法大学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条件及奖励办法
1.志愿服务奖学金及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是为奖励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奉献自我、服务师生、回报社会,在服务中努力践行公益精神的本科生而设立。
2.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籍本科生可以进行申请: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评奖周期内无违纪违法记录;
(3)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践行公益精神;
(4)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项目数至少2项,志愿服务时长至少100小时;
(5)学年专业必修课无不及格成绩。
3.本奖项每年度评选一次,积分排名前50名的志愿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积分排名前20名的志愿者同时获得志愿服务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
(二)评选标准
评选采取积分排名制,具体细则如下:
1.个人积分计算公式
个人积分=个人志愿服务时间×0.3+参与活动项目数×2+活动种类数×5+特殊志愿者得分+奖励得分;
(1)参与活动项目数:视活动地点或活动组织单位不同为不同的项目;连续参与多期同种活动的,视不同学期的项目为不同项目;
(2)活动种类数:指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支教助学,大型赛事,应急救援和其他类别共八项活动种类;
(3)特殊志愿者得分: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成功者获5分,无偿献血成功者获5分(注:多次献血仅能加一次分)。特殊志愿者项目不计入参与活动项目数及活动种类数;
(4)奖励得分:荣获区级(限北京市)志愿服务荣誉获4分,北京市级及以上荣誉获8分。
2.个人积分计算示例:
例如,张某参与某组织举办的常规普法活动共60小时,参与另一组织举办的暑期远程支教活动共120小时,参与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活动;荣获北京团市委颁发的“优秀志愿者”称号,则依据上述公式,他的积分=(60+120)×0.3+2×2+2×5+5+8=81分。
3.排名标准
积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指标的先后顺序进行综合评定,顺序为:参与活动项目数、活动种类数、志愿服务时长、特殊志愿者得分以及奖励得分。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定申请表》(附件1),经学院审核后与其他证明材料一同装入档案袋,于10月9日-10月12日18:45-21:10提交至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发送至申请邮箱cuplrzzyjxj@163.com。
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定申请表》(附件1);
2.成绩单原件;
3.区级及以上志愿服务荣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评选有效期内的志愿服务认证卡(原件),按活动类别粘贴于A4纸上;
5.无偿献血证或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二、志愿服务先进班级
(一)参评范围、条件及奖励办法
1. 曾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且参与人数达班级总人数2/3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班级可以进行申报:
(1)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班级集体组织或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不少于6小时,或班级集体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
(2)在国家或社会的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以班级名义获得荣誉;
(3)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获得北京市(市级)及以上表彰。
3.本奖项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评选标准
1.班级凝聚力强、引导力强,全班同学团结互助、助人为乐,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班风,本年度无任何学生违纪记录;
2.积极创建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的班级文化;
3.班级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传承志愿服务精神。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班级需填写《志愿服务先进班级评选申请表》(附件2),并将撰写的先进事迹和其他证明材料(奖励复印件),于10月12日前提交至学院团委。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班级名称+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发送至申请邮箱cuplrzzyjxj@163.com。
学院团委审核后向校团委推荐候选志愿服务先进班级,校团委将于10月14日-10月17日向学院团委收取相关纸质材料。
三、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一)参评范围、条件及奖励办法
1.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主要面向全校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组织和社团成员开展,旨在表彰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同学。
2.评选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学可以进行申请:
(1)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我校各志愿服务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2)参与组织有社会影响力的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3)具有创新精神,拓展志愿服务项目,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3.本奖项每年度评选一次,评选名额为50人,对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
(二)评选标准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品德优良,评奖周期内无违纪违法记录;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执行力,表现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志愿服务,率先垂范,传承志愿服务精神。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填写《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附件3),并将撰写的先进事迹和其他证明材料(奖励复印件)一同装入档案袋,于10月9日-10月12日18:45-21:10提交至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将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发送至申请邮箱cuplrzzyjxj@163.com。
四、工作时间安排
(一)奖项申请
1.10月9日-10月12日每日18:45-21:10,申请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的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10B),同时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申请邮箱cuplrzzyjxj@163.com;
2.志愿服务先进班级于10月9日-10月12日向学院申请。
(二)系统填报
10月12日-10月16日,申请志愿服务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在智慧法大上完成线上申请。
(三)材料审查
10月14日-10月17日,校团委向各学院团委收取志愿服务先进班级材料。对各奖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核实,按评选标准确定获奖名单。
(四)名单公示
10月18日-10月22日,公示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班级及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材料返还
10月25日后,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可以在工作日18:45-21:10,前往学生活动中心210B领取个人申请材料。
联系人:孙宏毅 58909758
王 禛 13500724922
李侯桥 18982078579
附件:
1.志愿服务奖学金、优秀志愿者评选申请表
2.志愿服务先进班级评选申请表
3.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申请表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