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团宣通讯社 孙逸纾 王星星 马丹婷
2012年9月,一位懵懂的少年在师兄师姐的介绍下加入了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从部员到部长、再到会长,三年来,他接待过许多当事人,也带领协会为法大同学组织了诸多活动:用自己的法学知识和实践,尽己所能地帮助更多的人,初心只愿为他人尽一份绵薄之力。
简介:王元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12级本科毕业生,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第21届会长。在校期间,曾连续三年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并获得校级“优秀社团负责人”、第九届中国政法大学“十大社团人物”冠军、第六届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一等奖,以及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初心:做个好人
初入法大,懵懵懂懂的王元义通过师兄师姐的介绍,相中了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加入部门并非因为知名度,而是看中其工作内容:“作为一名法科学生,在大学期间就能够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实践,去尽己所能的帮助那些急需帮助的人。”这是王元义的初衷,也让他因此倾心法援。
大一掌握的法律知识非常有限,所以那时候的他更多是跟在师兄师姐后面学习。准律法援有两个利于大一新生的制度:一是“一带一”制度,即一个大二的师兄或师姐带一个大一新生,以便新成员遇到问题可以及时询问经验丰富的师兄师姐;二是周末培训制度,内容是大三大四等高年级的同学讲解在法援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急需掌握的各个部门法知识。除此之外,在遇到困难时,他也会经常去图书馆借书或者在网上进行信息检索。大一下学期的时候,为了帮助当事人写一份离婚的法律文书,他在图书馆借了四五本相关书籍,通过查阅自学、认真研究,最终顺利完成了当事人的委托。
在法援,王元义接待过的不仅有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也遇到过许多由于其他因素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对于多变的情况,他也有自己的理念和初衷:“法援人不仅仅只是法援人,也是愿意提供无私帮助的热心人,这是法援人的风格。”
怀着“做个好人”的初心,王元义从事法援工作一干就是三年。虽说大学这几年他在社团的工作重心不断变化,但法援的工作并没有停歇:大一大二在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当事人,大三时加入刑事法律诊所接待当事人。现在的他,仍和初入法大时一样,通过更多途径去帮助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他谦虚的说:“在这方面我做的还不够,要继续多多向师兄师姐和同级学习。”
责任:与同道者携手同行
王元义在大二留任了法援的部长,在大三接任了准律的会长,他都立志要做到最好:“接了法援的工作,就一定要让它在这一年有所发展;接了准律师协会的担子,就一定要让它重现辉煌。”王元义对待社团有一份坚定的责任心,这让他对工作充满了干劲。
从大一到大三,从部员到会长,工作重心也发生了变化:大一时的他只做一些基本工作,从中积累经验;大二时,他需要管理好整个部门,需要自己组织活动,费心费力;大三时,他着手管理整个协会,将协会推向新的高度。
“我希望准律能重回巅峰”这是王元义大三时接手协会的最初想法。在任会长的一年中,他重视每个部门推出自己的品牌活动,将标准定位在“让参与的同学感受到活动组织的精致与用心”;他提出要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主体意识和营造社团家文化”是他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除此以外,他还强调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是他对协会的期许。
怀着这样的理念,王元义带领准律师协会取得了不少进步,也收获了许多荣誉:协会被评为年度“金星社团”第一名,同时自己也被评选为“十大社团人物”冠军。在组织活动中也为学校争得了许多荣誉,选拔、组织校队参加第12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竞赛获得冠军,一年间协会被多家中央媒体和首都媒体广泛报道。他认为:“准律能够有这样的成绩,完全是在大家的相互帮助、共同努力下取得的,这是大家对准律这一年工作的肯定。”
谦逊、能力、责任心,这些品质使他在社团生活中收获了真诚的友谊,也让他的四年法大生活充满正能量。
法大,见证从初心到使命
匆匆四年,法律援助工作以及社团生活占据了王元义大部分的大学时光。回首四年,王元义感慨:“如果当初没有选择法援、没有选择留在准律,现在的我还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一届届法援人传下来的精神信念。何为初心?在他看来,初心就是做一个好人,一个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人的人。不仅仅是善良、阳光、正直,更是责任满满。四年,他怀揣着初心坚实地走着这条路。
谈及法大人的精神,王元义给出了“务实”的答案:“法大人很务实,不说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只是踏踏实实的做事,拼搏在自己的岗位,我感觉我的初心与这个是相吻合的。”在他看来,实践是务实精神中很重要的一部分,身为法大人,要愿意实践、善于实践。
“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准律。”这是王元义在选择大学生法律援助事业,选择接棒准律师协会,一直坚定不移的初心,他也受法大人信念传承的感召,在大学四年里,拥有自己的一段“方得始终”。大学四年已经过去,他也将继续带着法大给他的印记,一路向前,“一生一世法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