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推动信息公开的力量:从政府动员到社会动员

2012年四月十四日晚,法大准律师协会有幸邀请到北京大学法学院王锡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老师,与我们共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呼唤民主法治的今天,公开已然成为不可拒绝、不言自明的时代要求,但它在我国的实质践行却备受质疑.两位老师对这理想与现实之后的利益博弈感慨良多,在讲座中,谈了公开真正落实的意义、对“自上而下”推动模式的质疑、以及公民社会的理性构建及社会沟通理性的缺失等,为在场同学奉上精彩一课。

王锡锌老师以来到军都山下的感受开场,清新的校园给了老师愉悦的感受,转而引起所思——如果政府信息能够公开,我们的生活环境将会更加清新。在一种切磋交流的气氛中,老师以自己多年来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调研经验向大家详尽分析了信息公开的意义与现实处境,帮助大家解开一个个疑惑。

谈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老师反复强调公开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不可拒绝的力量,是不言自明的理论.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已不是要不要公开,而是如何公开。从公开的意义着眼,老师为我们带来了管理工具、公共治理、公民知情权三个层次上的解读。然而,理想化的公开背后复杂的利益博弈,使普遍有效的法律起草变得不可能;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推动模式,令我国的改革不可避免得出现“灯下黑”的困局,自我革命式的改革总被既得利益所绑架。所以,仅仅将变革希望寄托在改革者自身的道德勇气上并不乐观,改革需要新的来自公民社会的动力源,需要通过个人、学者、媒体结合和营造公民社会的活力来推进信息公开程度。基于我国的现状,老师还表达了对社会沟通理性缺失的的担忧,几年来日益泛滥的仇富、仇官等情绪暴露了理性缺失的问题,改革需要的公共理性,是通过理性化的行动参与合作达成共识,共建公共生活。

薛刚凌院长耐心聆听了王教授的解读,从自己研究的实体角度表达了对王教授的赞同。她谈到,公共行政的滞后是导致不公开的重要原因,如经常出现的为公共利益滥用职权,管理体制的非理性导致产出不合理等问题,她用生动的例子让我们认识到公开与历史成绩有关,没有人愿意把一份不光彩的历史成绩公开于人前;同时,中国文化的感性力量使得中国社会的理性构建遭遇困难,人情社会的传统渗透到了社会制度的各个方面,一定程度上成为阻碍改革的力量。

在场的同学受两位老师的情绪感染,交流环节中纷纷提出各种针砭时弊的问题,不断将讨论推向更深的层次,如“如果社会没有动力该怎么办”,“决策信息公开是否可能”等问题,让王教授不得不感叹时间有限,想留下来跟同学们再讨论两个小时。

整场讲座在轻松氛围中开始,在大家的不依不舍中结束,为两位教授奉上鲜花的那一刻,我们深深感谢两位的到来,让我们对于信息公开的思索又推进了一步,引用王教授最后留给准律的题词——个体行动改进公共生活——社会前进的每一步依靠的是每一个成员心中的理性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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