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政法大学 “先锋团校” 2008年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单位:校团委(群众团体)   发布时间:2008-05-06

各学院分团委: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十七大和两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关注国计民生、关注社会和谐发展,全面推进我校奥林匹克教育行动计划和志愿者培训工作,努力营造”贡献新北京、服务新奥运”的校园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强学生骨干政治理论学习和创新团学工作实践,培养一批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团校实施方案》,校团委将于五月中旬开展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2008年研讨班(总第四期),现将本期团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  题

青春辉映团旗、志愿奉献奥运

二、办学目标

1、强化主体意识,提升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水平。通过团校平台,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团学业务培训,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引导学员树立科学、理性的爱国观;开展学生骨干责任意识教育,发挥学员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与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组织建设,创新组织运行模式和服务机制。通过团校培训,优化团组织结构,提升团组织的内部活力和战斗力;倡导志愿精神、培养奉献意识,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在奥运志愿工作中建设组织、锻炼队伍。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评建创优”丰硕成果。通过团校研讨,汲取党建评估和本科教学评估的宝贵经验,建立促进团员健康成长和团组织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学生骨干的表率力和团学组织的辐射力,带动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把自身成长同学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保持并发扬”评建创优”期间形成的优良学风、校风。

三、组织机构

校  长:校团委书记        项  云

秘书长:校团委副书记      王明宇

班主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  秦东瑞

主要职责:负责执行日常教育教学,主要承担教学安排与教务保障;负责学员的监督管理和成绩考核工作。

辅导员:由往届研讨班优秀学员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学员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反馈教学效果、考核出勤情况;负责分组研讨的组织与指导;协助班主任完成日常教务工作。

组  长:学员按学院分为学习小组,组长由小组内部推选产生

主要职责:负责召集本组学员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协助辅导员开展相关工作。

四、培训时间

2008年5月至10月

五、教学原则

1、坚持干部培育与实际工作相结合;2、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调研相结合;

3、坚持集中授课与分组讨论相结合;4、坚持统一管理与自主学习相结合;

5、坚持兼顾整体与突出重点相结合;6、坚持分段实施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六、教学对象

1、在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及部分学生社团中任职的2006级学生骨干(本学年各门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由校团委负责推荐;

2、在各学院学委会、学生会、团总支中任职的2006级学生骨干(本学年各门必修课无不及格现象),由各学院分团委负责推荐。

七、教学安排

1、教学形式

团校教学分为集中授课、实践活动、分组研讨和团务自修。

①集中授课以课堂教学为主,邀请专家学者、党团事务工作者、团队管理专家等进行授课,辅之以纪录影片、网络课堂等模式进行集体学习;

②实践活动以参观考察、公益活动、素质拓展、自办活动等方式进行。

表现优秀的学员可以参加由校团委组建的”中国政法大学‘先锋团校’暑期社会实践团”,校团委将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具体要求、组织形式、实践成果及表彰依照《中国政法大学团学系统暑期社会实践”双百行动计划”》相关规定执行。

③分组研讨实行”课题研讨小组负责制”,课题研讨分为理论研讨与实践研讨,各小组可通过自主拟定主题或依据本期团校《课题指导意见》进行专题研讨,并提交研讨论文。

④团务自修以网上团校为平台,供学员自修共青团的相关知识。

2、课程安排:后附。

本期团校主体课程之外的其他教学、实践课程,将实行项目化管理形式,即校团委确定课程的基本内容,全校各级学生组织或团校学习小组均可自主申报承办课程项目,报校团委审核批准。

八、学员管理

1、学员培训成绩由班主任负责考核确定,根据出勤情况、社会实践、参与讨论和完成课题情况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

2、对考核不合格的同学,校团委直接或建议学院分团委按学生干部任用程序调整或撤销其在团学组织中担任的职务。

3、经培训合格的学员将由校团委颁发”先锋团校”结业证书。团校优秀学员将优先考虑推优入党、选任学生干部及评选团内先进。

九、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应认真推荐并组织学员参加”先锋团校”2008年研讨班(总第四期)。

2、各分团委应将符合条件的学员报名表于5月9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上报校团委。

联系人:秦东瑞   联系电话58909201

联系地址:学生活动中心309室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6日

中国政法大学 “先锋团校”2008年研讨班学员各单位名额分配表

学院/单位学生骨干(人)校团委24法学院7民商经济法学院7国际法学院7刑事司法学院7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7商学院7外国语学院5人文学院5继续教育学院7社会学院5马克思主义学院5总计93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6日

中国政法大学 “先锋团校” 2008年研讨班学员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现任职务 移动联系

方式 团 学 工 作 经 历 学 院 分 团 委 意 见 

 

 

 

 

 

 

 

签 字:

 

(分团委印章)校   团 委   意   见 

 

 

 

 

 

 

 

签 字:

 

(校团委印章)(此表可复制)

上一条:关于集中办理新生、毕业生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07—2008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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