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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团员中收缴2015—2016学年度团费并接收团组织关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点击数:次

各学院分团委: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的基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团员中统一收缴2015—2016学年度团费,并接收新生团组织关系。

现将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学院以分团委为单位上缴团费和接转团组织关系。各收缴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间将《团费收缴单》、团费和团员证上交校团委。(各学院研究生团费及团关系接转工作,由各学院分团委统一办理。)

2.团员上交团费为每人人民币1.2元(一年),并上交团员证以备注册。(28周岁(含)以下的保持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的那时起,应向组织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不限;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以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3.团费上缴登记需使用校团委统一印制的《团费收缴单》,并同时上交电子版及加盖分团委公章的纸质版两份。

4.团员证补办工作由各收缴单位按照《各院上缴团费时间表》统一办理补办手续,需提交分团委证明及一寸照片一张,补办工本费2元。

备注:新生团员办理团关系转入手续,即指各院2015级本科及研究生。

联 系 人:张华韵 58909202

蒋  妍 58909215

联系地址:昌平学生活动中心108室团委组织部

附件一、各院上缴团费时间表

附件二、2015—2016年度班级团支部团费收缴情况表

附件三、2015—2016年度团费收缴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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