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在我校成功举办


2019年3月30日,由校团委主办、准律师协会承办、社团联合会协办的“首都高校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研讨会”在我校昌平校区逸夫楼4040会议室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的法律援助学生组织以及我校研究生会法律援助中心、农村与法治研究会“一安”法律援助中心等10余个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代表30余人参加研讨会。我校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专职研究员孙道萃,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沈成宝、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实习生项目负责人石纯毓以及校团委副书记朱林等参加研讨。


(研讨会现场 摄影/马逸飞)


准律师协会会长戴允中在主持会议中介绍,本次活动以准律师协会成立25周年为契机,邀请来自首都各高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学生组织、社团齐聚法大,共同交流研讨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以期交流分享经验、提高援助服务水平。

朱林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5月3日考察我校时强调的“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他进一步指出法学专业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意义和社会价值。同时,他强调,大学生在相关规范性制度的指引下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必要性。一方面,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提供志愿者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操作守则、流程标准等;另一方面,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章程也是志愿者同学们实现自我保护、规避风险的依据。他希望,研讨会能够最大程度的凝聚来自各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智慧和经验,将解决援助服务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促进组织科学发展的建议形成最大程度的共识。

北京大学法律援助协会史默然在发言中介绍,“北大法援”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日常咨询模式,暑期派出实践团进行基层法治现状调研。品牌普法活动“西部愿望”获得地方政府广泛的关注和支持,将中小学生邀请进学校参加普法宣讲,创新普法形式,取得较好效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陈萧宇在发言中介绍,“人大法援”共有志愿者235名,硕士生177人,本科生58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学生比例达到73%,初步形成了一支以专业教师和职业律师为指导,研究生为主体的专业团队;在案件接待方面,人大法援针对上访案件多为刑事、民事、行政错综交叉的特征,采取只咨询不代理的运行模式。其他高校学生代表介绍了本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规模、运营模式、主要职能等,部分高校结合实际案件代理、活动情况,围绕上访案件的处理、案件来源、代理方式以及与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合作模式等主题进行交流分享。

沈成宝赞赏并希望大学生保持参与法律援助的公益之心,鼓励各高校将具体经验固化成制度。他提示大学生开展法律援助要遵守法援纪律,处理好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坚守公益立场;要尊重当事人,以平等的心态换位思考;法援人应注意提高情商,让“谦虚”自省与业务实力同步提升。石纯毓以“法援人的理想状态”与大学生共勉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以长远的目光将公益活动融入生活之中,希望更少的人需要法律援助。

孙道萃指出,当前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的定位仍应是凸显学习性、公益性、实践性的学生活动。他建议各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确立考察志愿者准入和退出法律援助工作的条件与机制,明确服务范围、代理事项等;加强对于案例代理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明确规范案件处理标准;灵活应对疑难案件和突发情况,通过规范的制度条例指导法援工作。

    校研究生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余抒蕾就我校起草的《全国大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章程(谈论稿)》向与会者进行介绍,《章程》包括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案件代理、法治宣教、规章制度示例六个部分。各高校代表结合本校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经验,针对《章程》中存在的问题,如案件代理标准、线上线下案件分配秩序等内容进行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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