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生会主席候选人公开选拔公告

 

各位同学

为促进校园民主,规范校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校学生会主席选举程序,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生会章程》精神,校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选举实行遴选制度。遴选坚持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选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政法大学学籍;

2.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学生委员候选人资格;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能力;

5.学习成绩优良,无必修课不及格或重修情况,并且必修课80 分以上比例原则上应达到 50%或必修课平均分达 80 分;

6.在校级学生组织或院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任期满一届;

7.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学校纪律处分。

(二)报名参选的学生应于校团委网站下载《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学生会主席公开选拔登记表》,并于 5 月 12日(第十一周周五)晚 17 点前将登记表连同附件材料一同交到校学生委员会办公室(学活 210A),此表一式十五份。

 

附件材料如下:

1.成绩单,一式三份;

2.宣传材料,一式三份;

3.竞选材料,一式十五份;

4.班级全体同学联系方式,一式三份;

5.所在学生组织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联系方式,一式三份

注:

1.宣传材料为通过媒体平台向全校同学展示的材料,内容可包括:参选原因、工作业绩、工作理念、个人理念、自身优势等。

2.竞选材料为面试参考材料,内容由提交人自行决定。

(三)由校团委及校学生委员会组织成立考察组,对参加选拔的学生进行考察和统一面试。

(四)秘书长根据综合得分高低分别提名校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校学生会主席候选人。

(五)为保证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选拔过程中恶意举报、诋毁他人、拉票贿选等违反学校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惩罚;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委员将被取消其学生委员资格并予以警告处分,违反相关规定的普通同学将受到警告处分。

 

联系人:赵中名     58909199

   梁晶晶     58909206     15650791542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十七次学代会筹委会

  2017年 5 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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