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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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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团讯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点击数:次

各学院分团委:

团内统计工作是全面分析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和综合衡量团的工作的重要指标,按照团中央对做好2015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最新要求,现将关于做好团内统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范畴

1、团员的统计以团员的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团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一个团组织,就由哪一个团组织进行统计。出国工作和学习的团员,由原单位统计,统计数据应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以及交流生、留学生等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全体学生。

2、统计过程中,要把35岁以下青年全部统计在内,要把与本学院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团员青年、有行政隶属关系的教辅科研单位(教研室、研究所)等青年教职员工全部统计在内。

二、填报注意事项

各学院需认真填写附件中各项表格,针对“附件一:学院团员青年情况统计表”,请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十四周岁至二十八周岁青年: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年满十四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所有青年(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古、云南到十月三十一日),包括此年龄段内的团员、党员。

2、二十八周岁以上团员:指超过二十八周岁但因工作需要,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干部和已经超龄但未办理离团手续的团员。

3、“推优”数:指本年度内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发展对象的团员数。

4、团员入党数:指本年内团员中新被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数。

5、保留团籍的党员:指二十八周岁以下从团员中入党的预备党员、正式党员和是党员的团干部。

6、其他出团人数:包括自行脱团、自动退团、死亡的团员数。

三、材料报送方式

1、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下午17:00

2、电子版:请将以本学院名字命名的压缩文档发送至cuplxtwzzb@163.com。

3、纸制版(盖章):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完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把此次统计工作作为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有利契机,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时、保质完成。

2、广泛联系青年。各学院要把最大限度地联系、服务青年群体贯穿此次统计的始终,实现对全体青年的组织覆盖和工作影响。

3、推动当前工作。各学院要认真梳理、总结此次统计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果,及时转化为推动团的基层工作的具体举措。

联 系 人:张华韵  58909202

蒋  妍  58909215

电子邮件:cuplxtwzzb@163.com

联系地址:昌平学生活动中心108室团委组织部

附件一、学院团员青年情况统计表

附件二、学院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学院分团委基层团组织情况汇总表

附件四、团总支基本情况报表

附件五、支部团员名册

共青团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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